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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办理
慈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09
常见问题
《居民身份证》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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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13
相关政策
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第四条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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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13
办事指南
2、受理申请:受理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照相、采集指纹信息。3、审批签发: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4、制作证件:将制证信息上传至制证中心制证。5、发放证件:核验指纹信息,将制作好的居民身份证发给申请人,收缴旧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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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13
相关政策
第十一条公民出境按照规定需要注销户口的,在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时,交回居民身份证。第十二条公民死亡的,由公安机关收回居民身份证。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在执行任务时,有权查验居民身份证,被查验的公民不得拒绝。执行任务的公安人员在查验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时,应当出示自已的工作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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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13
相关政策
第十一条公民出境按照规定需要注销户口的,在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时,交回居民身份证。第十二条公民死亡的,由公安机关收回居民身份证。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在执行任务时,有权查验居民身份证,被查验的公民不得拒绝。执行任务的公安人员在查验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时,应当出示自已的工作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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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13
相关政策
第六条临时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同时使用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文字。第七条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第八条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制发、管理。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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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13
12月18日,大家办理业务需要到县城新区的慈利县公安局新址办理。大家一定要注意:原址已经不再办理身份证、护照等业务,如有需要,大家可以拨打0744-3224522(慈利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大队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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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18
公安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第十条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团级以上单位代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领取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及时发给本人。第十一条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从事有关社会活动,需要证明公民身份的,凭居民身份证证明;执行任务、办理公务、享受抚恤优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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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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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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