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3293个

  • 身份证办理
    慈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09
  • 居民身份证》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为之一的,由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安机关予以收缴。
    慈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13
  • 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国务院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1]62)收费情况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本费每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本费每40元。收费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安系统政事业性...
    慈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13
  • 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身份码、本人相片、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身份码是每个民唯一的、终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安机关按照身份码国家标准编制。第四条居民身份证使用...
    慈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13
  • 第十三条安机关在执任务时,有权居民身份证,被验的民不得拒绝。执任务的安人员在民的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示自已的件。安机关除对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被执强制措施的人以外,不得扣留民的居民身份证。第十四条民在办理涉及政治、经济、会生活等权益的事务时,...
    慈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13
  • 任务的安人员在民的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示自已的件。安机关除对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被执强制措施的人以外,不得扣留民的居民身份证。第十四条民在办理涉及政治、经济、会生活等权益的事务时,可以居民身份证明其...
    慈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13
  • 第十三条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第十四条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身份。有关位及其作人员不得拒绝。第十五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职务,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民的临时居民身份...
    慈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13
  • 第十一条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从事有关会活动,需要身份的,凭居民身份证明;执任务、办理务、享受抚恤优待等,需要明现役军人或者人民武装警察身份的,凭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制发的身份证明。第十二条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团级以上位应当建立健全所属人员居民身份证的申领登记、备案等制度;
    慈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13
  • 筹备阶段,民政社工积极协助村“两委”规划场地布局、提前备足饮用水、应急药品等物资,筑牢服务保障防线。针对年群体、动不便村民等特殊对象,社工“一对一”帮扶服务,通过上门接送、搀扶入座、专属座位预留等举措,确保每一位有意愿观演的村民都能无障碍参与,让文化惠民不落下一人。全程护航显担当,政策宣...
    慈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12-08
  • 3月25日上午,慈利县乐善社工走遍三合镇数十个村(居),在村居委作人员带领下,对13名散居孤儿家庭进入户探访,并为他们送上了爱心防疫物资。走访中,慰问组与孤儿及其监护人亲切交谈、详细询问了他们基本生活、生活环境、就学、医疗保障等情况。
    慈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