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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26
发改信息
二、线下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流程向相应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工业领域项目: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工信局。电话0744-5627342。2.住建交通领域项目: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电话0744-5618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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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8155个国家级传统村落和5028个省级传统村落吸引游客超过2.93亿人次,带动消费约342.13亿元。这些曾经“养在深闺人未识”的传统村落,如今为何成了乡村振兴的“流量担当”?农村是我国传统文明的发源地,当工业文明推动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人们对“望得见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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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29
这是我国电信普遍服务实施十周年成就的缩影。自2015年以来,我国先后部署11批电信普遍服务建设任务,实现“村村通宽带、乡乡通5g”,打通了广大农村地区的信息“大动脉”,数字“流量”变身发展“增量”,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坚实支撑。攻坚:孤城不孤得知此行要去青海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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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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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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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24
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单位:武陵源区司法局行政执法范围:武陵源区监督举报地址:武陵源区政府大院3号楼举报投诉电话:0744-5559988二、行政执法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五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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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22
一、救济渠道1.当事人对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当事人可在本行政机关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2.在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具体行政行为之前,依法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本行政机关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3.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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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0
兹有:张家界市武陵源区荷香南杂蔬菜批发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刘和香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遗失,许可证号:jy14308110256644声明作废。特此声明。武陵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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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4
2.审查申请材料;3.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五、救济渠道(一)行政复议渠道(具体以执法文书载明的信息为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对本局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内向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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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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