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84个
发布时间:2025-01-15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门水库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为加快推进天门水库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
发布时间:2015-04-08
项目总规划面积18亩,需征收房屋.0面积约12000平方米。二、征收主体白马泉高架桥连接线项目由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作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主体。张家界市永定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部门。张家界市永定区房地产管理处为该项目的征收实施机构。三、适用法律法规及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
发布时间:2016-06-27
该项目需征收房屋2户415.24平方米。征收范围:位于永定区西溪坪办事处打鼓台居委会,南临永昌路,西抵粮食储备库,东临张沅公路城市段,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7562平方米(具体征收范围详见项目规划红线图)。二、征收主体张家界市永定区农机加油站项目由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作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主体。张家界...
发布时间:2016-12-15
征收对象:崇州路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及电力、通讯、广播、有线电视和自来水等杆、管、线。该项目需征收房屋57户约16583.91平方米。二、征收主体崇州路项目由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作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主体。张家界市永定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部门。张家界市永定区房...
发布时间:2017-09-25
五、房屋补偿的基本原则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依法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被征收人可以自愿选择。(一)货币补偿方式。1.被征收房屋价值(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给予补偿。2....
发布时间:2016-06-13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1年4月9日前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司法厅提出宝贵意见。联系人: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刘文红电话(传真):0731-84588567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邮编:410011邮箱:hnsftlifaerchu@163.com湖南省水利工程条例(草案送审稿)
发布时间:2021-03-17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张家界远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大桥办事处大庸桥居委会刘家岗6组联系电话:135****6156联系人:刘先生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张家界环境保护科研所通讯地址:张家界市环保局5楼联系电话:0744-8223605、8282503电子邮件:...
发布时间:2015-06-16
哈溪水电站水库建设初期主要功能也是农业灌溉,现灌溉面积约500亩,两座水电站均为灌溉供水后的富余水量用于发电。为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治理,特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是否拆除此两处水库大坝,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届时,我局将适时召开听证会。
发布时间:2018-05-04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张家界鸿泰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迎宾路8号联系电话:139****1982联系人:刘先生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张家界环境保护科研所通讯地址:张家界市环保局5楼联系电话:0744-8223605、8282503电子邮件:hbj822360...
发布时间:2015-03-23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