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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1年4月9日前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司法厅提出宝贵意见。联系人: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刘文红电话(传真):0731-84588567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邮编:410011邮箱:hnsftlifaerchu@163.com湖南省水利工程条例(草案送审稿)
发布时间:2021-03-17
项目施工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起终点站站场建设、终点站停车场、环保公厕、起点站道路硬化修整、漂流河道整理等,区内运输采用环保电瓶车,无餐饮服务。项目计划总投资约500万元。工程施工期将产生废气、废水、废渣及噪声污染,对周边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施工期的站场建设、河道整理等对区域生态环境有一定的影响。营运...
发布时间:2015-06-16
山羊溪水库位于澧水支流九斗溪大坪段永定区天门山镇,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修建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供水和发电综合利用的小型水利工程,灌溉农田2000亩、日供水5000吨,山羊溪水电站位于天门山镇柏树村,建于1985年,水电站装机445千瓦,属于坝后式电站,从山羊溪水库引水发电,工程管理单位是天门山镇企业办...
发布时间:2018-05-04
一、征收范围及征收对象征收范围:位于南庄坪街道办事处范围内,东临澧水大桥,西至个体商业城,南至澧水广场,北至沿河大道,项目用地约9100平方米,具体征收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征收对象:金盾广场项目(原永康社区周边)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及电力、通讯、广播、有线电视和自来水等杆、管、线。该项目...
发布时间:2018-03-15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15天内(含节假日)。
发布时间:2015-03-23
征收对象:孟坪路(原助民路)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及电力、通讯、广播、有线电视和自来水等杆、管、线。该项目需要征收房屋73栋(户)面积约10366平方米。二、征收主体孟坪路(原助民路)建设项目由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作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主体。张家界市永定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为...
发布时间:2019-03-25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且住岗三路q12(麦李榔)周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为加快张家界市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总体形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政发〔20...
发布时间:2018-07-12
为加快张家界市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总体形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政发〔2015〕13号)、《张家界市中心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奖励补助标准》(张政办发〔2015〕4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
发布时间:2017-09-25
二、征收主体官黎坪社区居委会办公楼及周边旧城改造项目由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作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主体。张家界市永定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发布时间:2015-04-10
为加快张家界市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总体形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政发〔2015〕13号)、《张家界市中心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奖励补助标准》(张政办发〔2015〕4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
发布时间:2016-06-21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