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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张家界市人民政府令第43号)及《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由永定区组织实施双峡水库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征地...
发布时间:2015-04-08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张家界市天门山旅游投资公司联系人:李主任联系电话:139****0579通讯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天门山索道站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评价单位: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龚女士联系电话:0731-84227890电子邮箱:gsh8201@163.co...
发布时间:2016-05-17
4.整栋违法建设所占的土地可按临近土地类别进行补偿。5.依法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一律不予补助。五、房屋补偿的基本原则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依法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被征收人可以自愿选择。(一)货币补偿方式。
发布时间:2016-06-27
4.整栋违法建设所占的土地可按临近土地类别进行补偿。5.依法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一律不予补助。五、房屋补偿的基本原则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依法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被征收人可以自愿选择。
发布时间:2016-12-15
征收对象:崇州路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及电力、通讯、广播、有线电视和自来水等杆、管、线。该项目需征收房屋57户约16583.91平方米。二、征收主体崇州路项目由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作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主体。张家界市永定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部门。张家界市永定区房...
发布时间:2017-09-25
4.整栋违法建设所占的土地可按临近土地类别进行补偿。5.依法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一律不予补助。五、房屋补偿的基本原则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依法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被征收人可以自愿选择。(一)货币补偿方式。
发布时间:2016-06-13
12345公共服务热线
一级、二级、三级网络单位分别承担以下职责:(一)一级网络单位主要职责:1.负责企业和群众诉求的受理、登记、分类、交办、督办、回访、归档等事务性工作;2.负责12345热线系统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完善以及落实情况的检查;3.负责对二级网络单位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发布时间:2023-07-20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1年4月9日前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司法厅提出宝贵意见。联系人: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刘文红电话(传真):0731-84588567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邮编:410011邮箱:hnsftlifaerchu@163.com湖南省水利工程条例(草案送审稿)
发布时间:2021-03-17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张家界远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大桥办事处大庸桥居委会刘家岗6组联系电话:135****6156联系人:刘先生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张家界环境保护科研所通讯地址:张家界市环保局5楼联系电话:0744-8223605、8282503电子邮件:...
发布时间:2015-06-16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