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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结果约75个
2016年8月该项目重新启动,因涉及到房屋征收相关政策调整,为加快该项目建设,保障被征收人合法利益,现决定对《且住岗三路周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作出如下调整:1、该项目适用的房屋征收补偿政策由《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41号)、《张家界市市城区国...
发布时间:2016-12-02
三、专业承包工程招标评标时,投标人的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结果统一计满分。未纳入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的其他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信用评价分值统一计满分。四、企业应及时登录监管平台查询在建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结果以及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结果。发现问题及时向当地考评主体反映,仍无法解决时可向...
发布时间:2020-05-27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10天内(含节假日)。
发布时间:2015-06-16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15天内(含节假日)。
发布时间:2015-10-23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15天内(含节假日)。
发布时间:2015-03-23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发布时间:2016-05-17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且住岗三路q12(麦李榔)周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为加快张家界市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总体形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政发〔20...
发布时间:2018-07-12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孟坪路(原助民路)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为加快张家界市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总体形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政发〔2015〕13号)《张家界市中...
发布时间:2019-03-25
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17年10月20日前反馈给张家界市永定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44—8596650。电子邮箱:ydzhengshouban@163.com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2017年9月19日索道以西、大庸路南侧至峡洞溪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7-09-25
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16年7月21日前反馈给张家界市永定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44—8596650。电子邮箱:ydzhengshouban@163.com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2016年6月20日沿河城市棚户区(敦谊段)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沿...
发布时间:2016-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