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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1-15
  • 发布时间:2025-02-13
  • 根据《湖南省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程施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湖南省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程监理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72号)、《湖南省建筑施安全生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湘建建〔2016〕44号)、《湖南省建筑施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5-27
  •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张家界市天门山旅游投资公司联系:李主任联系电话:139****0579讯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天门山索道站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评价单位: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服务限公司联系:龚女士联系电话:0731-84227890电子邮箱:gsh8201@163.co...
    发布时间:2016-05-17
  • 三、评估机构张家界泰业评估咨限公司。四、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政策1.《中华民共和国物权法》;2.《中华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3.《国土地上屋征收与补偿条例》;4.《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5.《国土地上屋征收评估办法》;6.《湖南省...
    发布时间:2019-01-04
  • 三、评估机构张家界恒泰评估限公司。四、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政策1.《中华民共和国物权法》;2.《中华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3.《国土地上屋征收与补偿条例》;4.《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5.《国土地上屋征收评估办法》;6.湖南省实施《...
    发布时间:2017-04-07
  • 2016年8月该项目重新启动,因涉及到屋征收相关政策调整,为加快该项目建设,保障被征收合法利益,现决定对《且住岗三路周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屋征收补偿方案》作出如调整:1、该项目适用的屋征收补偿政策由《张家界市国土地上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41号)、《张家界市市城区国...
    发布时间:2016-12-02
  • 征收对象: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及电力、讯、广播、线电视和自来水等杆、管、线。需要征收24户,5835.34平方米二、征收主体《且住岗三路q12(麦李榔)周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张家界市永定区民政府作为该项目的屋征收主体。张家界市永定区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为该项目的屋征...
    发布时间:2018-07-12
  • 三、适用法律法规及政策《中华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民共和国管理法》《中华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土地上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土地上屋征收评估办法》《湖南省实施〈国土地上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张家界市国土地上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政发〔2...
    发布时间:2019-03-25
  • 征收对象:索道以西、大庸路南侧至峡洞溪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及电力、讯、广播、线电视和自来水等杆、管、线。该项目需征收屋163户约60055.83平方米。二、征收主体索道以西、大庸路南侧至峡洞溪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张家界市永定区民政府作为该项目的屋征收主体。张家...
    发布时间:2017-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