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81个
六、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的签订协议期限内,按照补偿方案规定的标准,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七、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规定标准作出补偿决定,并限期搬迁。
发布时间:2019-01-04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五、补偿安置方式、安置原则及具体补偿安置标准按《木龙滩路以北、月亮湾西路以东棚户区改造项目(张家界金海实验学校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六、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的签订协议期限内,按照补偿方案规定的标准,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发布时间:2017-04-07
发布时间:2025-02-14
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72号)、《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湘建建〔2016〕44号)、《湖南省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5-27
园区核心功能主要以旅游商品研发、挖掘、生产、展示和销售为主,同时配套建设旅游接待服务、餐饮服务等方面的配套设施,园区建成后集旅游商品加工、储藏、批发、展销、信息交流、旅游产品传统制作工艺展示、旅游接待服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商品产业园。本项目主要环境问题:规划设计期,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及由...
发布时间:2015-10-23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1年4月9日前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司法厅提出宝贵意见。联系人: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刘文红电话(传真):0731-84588567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邮编:410011邮箱:hnsftlifaerchu@163.com湖南省水利工程条例(草案送审稿)
发布时间:2021-03-17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张家界市永定区老洞河漂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反映。公示单位: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永定区分局公告时间:2015年6月16日。
发布时间:2015-06-16
届时,我局将适时召开听证会。联系人:胡贻轮电话:133****1763qq邮箱:1317167546@qq.com地址:张家界市古庸路111号联系部门:区小水电管理站截止时间:2018年5月23日止张家界市永定区水利局2018年5月4日...
发布时间:2018-05-04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且住岗三路q12(麦李榔)周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为加快张家界市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总体形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政发〔20...
发布时间:2018-07-12
一、项目概况为了响应市委市政府“提质张家界,打造升级版”的号召,弥补张家界文化旅游这条短腿,张家界鸿泰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拟在其位于张家界市永定区沙堤乡吴家边村(张清公路东侧)的原张家界绿色大地生态园基础上建设张家界文化村项目,定位为“文化典藏、度假典范”,凝聚大湘西民族文化之魂,打造中国西部文化展...
发布时间:2015-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