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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1年4月9日前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司法厅提出宝贵意见。联系人: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刘文红电话(传真):0731-84588567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邮编:410011邮箱:hnsftlifaerchu@163.com湖南省水利工程条例(草案送审稿)
发布时间:2021-03-17
山羊溪水库位于澧水支流九斗溪大坪段永定区天门山镇,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修建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供水和发电综合利用的小型水利工程,灌溉农田2000亩、日供水5000吨,山羊溪水电站位于天门山镇柏树村,建于1985年,水电站装机445千瓦,属于坝后式电站,从山羊溪水库引水发电,工程管理单位是天门山镇企业办...
发布时间:2018-05-04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且住岗三路q12(麦李榔)周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为加快张家界市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总体形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政发〔20...
发布时间:2018-07-12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孟坪路(原助民路)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为加快张家界市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总体形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政发〔2015〕13号)《张家界市中...
发布时间:2019-03-25
为加快张家界市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总体形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政发〔2015〕13号)、《张家界市中心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奖励补助标准》(张政办发〔2015〕4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
发布时间:2017-09-25
为加快张家界市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总体形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政发〔2015〕13号)、《张家界市中心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奖励补助标准》(张政办发〔2015〕4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
发布时间:2016-06-21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凤湾大桥军声画院周边综合整治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为加快张家界市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总体形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政发〔2015〕13号)、《...
发布时间:2016-06-07
2016年8月该项目重新启动,因涉及到房屋征收相关政策调整,为加快该项目建设,保障被征收人合法利益,现决定对《且住岗三路周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作出如下调整:1、该项目适用的房屋征收补偿政策由《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41号)、《张家界市市城区国...
发布时间:2016-12-02
为加快张家界市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总体形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政发〔2015〕13号)、《张家界市中心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奖励补助标准》(张政办发〔2015〕4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
发布时间:2016-10-25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建德南路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为加快张家界市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总体形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政发〔2015〕13号)、《张家界市中心城市国有...
发布时间:2016-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