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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5
发现问题及时向当地考评主体反映,仍无法解决时可向上级考评主体反映。五、各级考评主体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及信息录入工作,在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或玩忽职守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发布时间:2020-05-27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15天内(含节假日)。
发布时间:2015-10-23
调查征集
第四条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通村班线车管理工作,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具体实施通村班线车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公安交警、安监等其他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通村班线车管理工作。第二章村班线道路开通第五条开通通村班线车的道路应当具备如下条件:(一)长度应达到3公里以上;(二)路面...
发布时间:2015-05-08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10天内(含节假日)。
发布时间:2015-06-16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15天内(含节假日)。
发布时间:2015-03-23
听证内容:村班线道路开通、通村班线、经营车辆许可、通村班线管理等相关内容。三、听证会代表的人数、条件及产生方式听证会代表共37名,乡镇政府代表21名,公众代表9名,邀请人大、政协及财政、物价、交警、安监等相关部门6名,特约纪检监察员1名。四、公众代表报名须知报名条件:1、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
发布时间:2015-05-08
六、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的签订协议期限内,按照补偿方案规定的标准,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七、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规定标准作出补偿决定,并限期搬迁。
发布时间:2019-01-04
六、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的签订协议期限内,按照补偿方案规定的标准,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七、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
发布时间:2017-04-07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且住岗三路q12(麦李榔)周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为加快张家界市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总体形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政发〔20...
发布时间:2018-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