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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请在2015年3月26日前,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提出(承办人:杨智荣;办公室:永定区区治大院西头2405室;邮箱:984638020@qq.com;电话:8596523)。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2月26日附件:永定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
发布时间:2015-02-26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1年4月9日前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司法厅提出宝贵意见。联系人: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刘文红电话(传真):0731-84588567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邮编:410011邮箱:hnsftlifaerchu@163.com湖南省水利工程条例(草案送审稿)
发布时间:2021-03-17
为彻底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加强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按照中央环保督查领导小组交办的天门山镇山羊溪水电站及茅岩河镇哈溪电站2018年4月底前拆除任务函后,我局认真组织落实,已于2018年4月25日之前全部拆除到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发布时间:2018-05-04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且住岗三路q12(麦李榔)周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为加快张家界市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总体形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政发〔20...
发布时间:2018-07-12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孟坪路(原助民路)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为加快张家界市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总体形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政发〔2015〕13号)《张家界市中...
发布时间:2019-03-25
为加快张家界市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总体形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政发〔2015〕13号)、《张家界市中心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奖励补助标准》(张政办发〔2015〕4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
发布时间:2017-09-25
为加快张家界市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总体形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政发〔2015〕13号)、《张家界市中心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奖励补助标准》(张政办发〔2015〕4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
发布时间:2016-06-21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凤湾大桥军声画院周边综合整治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为加快张家界市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总体形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政发〔2015〕13号)、《...
发布时间:2016-06-07
2016年8月该项目重新启动,因涉及到房屋征收相关政策调整,为加快该项目建设,保障被征收人合法利益,现决定对《且住岗三路周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作出如下调整:1、该项目适用的房屋征收补偿政策由《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41号)、《张家界市市城区国...
发布时间:2016-12-02
一、征收对象及征收范围征收对象:澧兰东路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及电力、通讯、广播、有线电视和自来水等杆、管、线。该项目需征收房屋44户约8655.88平方米。征收范围:位于西溪坪街道办事处,西起陈家溪桥,东至西溪坪立交下匝道。规划用地面积54.56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48.54亩,...
发布时间:2016-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