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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1年4月9日前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司法厅提出宝贵意见。联系人: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刘文红电话(传真):0731-84588567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邮编:410011邮箱:hnsftlifaerchu@163.com湖南省水利工程条例(草案送审稿)
发布时间:2021-03-17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10天内(含节假日)。
发布时间:2015-06-16
为彻底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加强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按照中央环保督查领导小组交办的天门山镇山羊溪水电站及茅岩河镇哈溪电站2018年4月底前拆除任务函后,我局认真组织落实,已于2018年4月25日之前全部拆除到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发布时间:2018-05-04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且住岗三路q12(麦李榔)周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为加快张家界市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总体形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政发〔20...
发布时间:2018-07-12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15天内(含节假日)。
发布时间:2015-03-23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孟坪路(原助民路)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为加快张家界市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总体形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政发〔2015〕13号)《张家界市中...
发布时间:2019-03-25
为加快张家界市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总体形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政发〔2015〕13号)、《张家界市中心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奖励补助标准》(张政办发〔2015〕4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
发布时间:2017-09-25
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切实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结合沿河城市棚户区(敦谊段)改造项目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征收对象及征收范围征收对象:沿河城市棚户区(敦谊段)改造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及电力、通讯、广播、有线电视和自来水等杆、管、线。征收范围:位于...
发布时间:2016-06-21
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切实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结合凤湾大桥军声画院周边综合整治项目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征收对象及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凤湾大桥军声画院周边综合整治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及电力、通讯、广播、有线电视和自来水等杆、管、线。该项目需征收房...
发布时间:2016-06-07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15天内(含节假日)。
发布时间:2015-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