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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1年4月9日前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司法厅提出宝贵意见。联系人: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刘文红电话(传真):0731-84588567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邮编:410011邮箱:hnsftlifaerchu@163.com湖南省水利工程条例(草案送审稿)
发布时间:2021-03-17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10天内(含节假日)。
发布时间:2015-06-16
哈溪水电站水库建设初期主要功能也是农业灌溉,现灌溉面积约500亩,两座水电站均为灌溉供水后的富余水量用于发电。为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治理,特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是否拆除此两处水库大坝,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届时,我局将适时召开听证会。
发布时间:2018-05-04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瓦子街、巫傩堂、冲天楼、鬼王洞、石林特色景观、旅游购物中心、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沿河风光带、古城墙、城门、祝融大殿、驩兜大殿、古庸城区、驩兜广场、百家姓祠堂等。工程施工期将产生废气、废水、废渣及噪声污染,对周边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废水、噪声、油烟及...
发布时间:2015-03-23
征收对象:孟坪路(原助民路)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及电力、通讯、广播、有线电视和自来水等杆、管、线。该项目需要征收房屋73栋(户)面积约10366平方米。二、征收主体孟坪路(原助民路)建设项目由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作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主体。张家界市永定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为...
发布时间:2019-03-25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且住岗三路q12(麦李榔)周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为加快张家界市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总体形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政发〔20...
发布时间:2018-07-12
为加快张家界市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总体形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政发〔2015〕13号)、《张家界市中心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奖励补助标准》(张政办发〔2015〕4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
发布时间:2017-09-25
一、征收对象及征收范围征收对象为官黎坪社区居委会办公楼及周边旧城改造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及电力、通讯、广播、有线电视和自来水等杆、管、线。该项目规划占地14亩,需征收房屋面积3157.74平方米。征收范围:该项目位于该项目位于张家界市永定区官黎坪办事处官黎坪社区居委会范围内,官黎路南...
发布时间:2015-04-10
为加快张家界市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总体形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政发〔2015〕13号)、《张家界市中心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奖励补助标准》(张政办发〔2015〕4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
发布时间:2016-06-21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凤湾大桥军声画院周边综合整治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为加快张家界市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总体形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政发〔2015〕13号)、《...
发布时间:2016-06-07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