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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1-15
  • 欢迎会各界人士于2021年4月9日前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司法厅提宝贵意见。联系人: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刘文红电话(传真):0731-84588567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邮编:410011邮箱:hnsftlifaerchu@163.com湖南省水利程条例(草案送审稿)
    发布时间:2021-03-17
  • (3)对利益受到影响的态度和意见;(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五、公众提意见的主要方式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位或评价位发表对该建设项目及环评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间从信息公布10天内(含节假日)。
    发布时间:2015-06-16
  • 哈溪水电站水建设初期主要功能也是农业灌溉,现灌溉面积500亩,两座水电站均为灌溉供水后的富余水量用于发电。为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治理,特向会广泛征求意见是否拆除此两处水大坝,征求意见截止间为2018年5月23日。届,我局将适听证会。
    发布时间:2018-05-04
  • (3)对利益受到影响的态度和意见;(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五、公众提意见的主要方式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位或评价位发表对该建设项目及环评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间从信息公布15天内(含节假日)。
    发布时间:2015-03-23
  • 该项目需要征收屋73栋(户)面积10366平方米。二、征收主体孟坪路(原助民路)建设项目由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为该项目的屋征收主体。张家界市永定区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为该项目的屋征收部门。张家界市永定区地产管理处为该项目的征收实施机构。三、适用法律法规及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
    发布时间:2019-03-25
  •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且住岗三路q12(麦李榔)周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为加快张家界市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总体形象,根据《国有土地上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政发〔20...
    发布时间:2018-07-12
  • 该项目需征收屋163户60055.83平方米。二、征收主体索道以西、大庸路南侧至峡洞溪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为该项目的屋征收主体。张家界市永定区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为该项目的屋征收部门。张家界市永定区地产管理处为该项目的征收实施机构。三、适用法律法规及政策《中...
    发布时间:2017-09-25
  • 二、征收主体官黎坪区居委会办公楼及周边旧城改造项目由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为该项目的屋征收主体。张家界市永定区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为该项目的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的屋征收与补偿
    发布时间:2015-04-10
  • 征收范围:位于永定区崇文办事处沿河区,东抵观大桥匝道,南至滨河路,西抵敦谊巷道,北抵敦谊学教学楼(详见项目规划红线图)。该项目需征收屋3户2110平方米。二、征收主体沿河城市棚户区(敦谊段)改造项目由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为该项目的屋征收主体。张家界市永定区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为该...
    发布时间:2016-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