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78个
发布时间:2025-01-15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1年4月9日前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司法厅提出宝贵意见。联系人: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刘文红电话(传真):0731-84588567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邮编:410011邮箱:hnsftlifaerchu@163.com湖南省水利工程条例(草案送审稿)
发布时间:2021-03-17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10天内(含节假日)。
发布时间:2015-06-16
哈溪水电站水库建设初期主要功能也是农业灌溉,现灌溉面积约500亩,两座水电站均为灌溉供水后的富余水量用于发电。为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治理,特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是否拆除此两处水库大坝,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届时,我局将适时召开听证会。
发布时间:2018-05-04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15天内(含节假日)。
发布时间:2015-03-23
该项目需要征收房屋73栋(户)面积约10366平方米。二、征收主体孟坪路(原助民路)建设项目由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作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主体。张家界市永定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部门。张家界市永定区房地产管理处为该项目的征收实施机构。三、适用法律法规及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
发布时间:2019-03-25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且住岗三路q12(麦李榔)周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为加快张家界市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总体形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政发〔20...
发布时间:2018-07-12
该项目需征收房屋163户约60055.83平方米。二、征收主体索道以西、大庸路南侧至峡洞溪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作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主体。张家界市永定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部门。张家界市永定区房地产管理处为该项目的征收实施机构。三、适用法律法规及政策《中...
发布时间:2017-09-25
二、征收主体官黎坪社区居委会办公楼及周边旧城改造项目由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作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主体。张家界市永定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发布时间:2015-04-10
征收范围:位于永定区崇文办事处沿河社区,东抵观音大桥匝道,南至滨河路,西抵敦谊巷道,北抵敦谊小学教学楼(详见项目规划红线图)。该项目需征收房屋3户约2110平方米。二、征收主体沿河城市棚户区(敦谊段)改造项目由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作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主体。张家界市永定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为该...
发布时间:2016-06-21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