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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5
发布时间:2025-01-22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1年4月9日前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司法厅提出宝贵意见。联系人: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刘文红电话(传真):0731-84588567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邮编:410011邮箱:hnsftlifaerchu@163.com湖南省水利工程条例(草案送审稿)
发布时间:2021-03-17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10天内(含节假日)。
发布时间:2015-06-16
山羊溪水库位于澧水支流九斗溪大坪段永定区天门山镇,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修建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供水和发电综合利用的小型水利工程,灌溉农田2000亩、日供水5000吨,山羊溪水电站位于天门山镇柏树村,建于1985年,水电站装机445千瓦,属于坝后式电站,从山羊溪水库引水发电,工程管理单位是天门山镇企业办...
发布时间:2018-05-04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15天内(含节假日)。
发布时间:2015-03-23
征收对象:孟坪路(原助民路)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及电力、通讯、广播、有线电视和自来水等杆、管、线。该项目需要征收房屋73栋(户)面积约10366平方米。二、征收主体孟坪路(原助民路)建设项目由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作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主体。张家界市永定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为...
发布时间:2019-03-25
征收对象: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及电力、通讯、广播、有线电视和自来水等杆、管、线。需要征收24户,5835.34平方米二、征收主体《且住岗三路q12(麦李榔)周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作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主体。张家界市永定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为该项目的房屋征...
发布时间:2018-07-12
征收对象:索道以西、大庸路南侧至峡洞溪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及电力、通讯、广播、有线电视和自来水等杆、管、线。该项目需征收房屋163户约60055.83平方米。二、征收主体索道以西、大庸路南侧至峡洞溪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作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主体。张家...
发布时间:2017-09-25
征收范围:位于永定区崇文办事处沿河社区,东抵观音大桥匝道,南至滨河路,西抵敦谊巷道,北抵敦谊小学教学楼(详见项目规划红线图)。该项目需征收房屋3户约2110平方米。二、征收主体沿河城市棚户区(敦谊段)改造项目由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作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主体。张家界市永定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为该...
发布时间:2016-06-21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