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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沿河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玉屏宾馆周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为加快张家界市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总体形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政发〔2015〕13号...
发布时间:2018-01-17
房屋装饰装修依据《张家界市中心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奖励补助标准》的规定:“被征收房屋室内的装饰装修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按照《张家界市中心城市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补偿标准》(见附件1)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对被征收房屋主体进行评估的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发布时间:2018-02-12
发布时间:2025-01-15
该项目需征收房屋52户约11200平方米。二、征收主体古庸路以北子午西路以南闽南酒店以西周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由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作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主体。张家界市永定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部门。张家界市永定区房地产管理处为该项目的征收实施机构。三、适用法律法规及政...
发布时间:2016-06-13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10天内(含节假日)。
发布时间:2015-06-16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15天内(含节假日)。
发布时间:2015-10-23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15天内(含节假日)。
发布时间:2015-03-23
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5亩,需征收房屋约300户45000平方米。征收范围:永定区永定办事处崇实社区范围内,东抵航院实验工厂围墙,西至崇实小学,南抵沿河项目(一期)征收红线,北抵华联商厦及区民贸局、玉屏宾馆所属范围(详见项目规划红线图)。二、征收主体沿河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由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
发布时间:2015-10-20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张家界市天门山旅游投资公司联系人:李主任联系电话:139****0579通讯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天门山索道站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评价单位: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龚女士联系电话:0731-84227890电子邮箱:gsh8201@163.co...
发布时间:2016-05-17
蓝色港湾酒店段南接天问路,北接木龙滩路,全长347米。(详见项目规划红线图)。二、征收主体建德南路项目由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作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主体。张家界市永定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部门。张家界市永定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委托张家界市房屋征收事务所为该项目的征收实施...
发布时间:2016-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