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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文件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日期:2009-06-20
关于发布《湖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函
张家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6-23
12_31-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年版)》的通知
张家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6-23
张家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管理2024年度自评估报告(2024年)
张家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6-03
项目名称张家界全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胶膜生产线项目建设地点张家界高新区c区建设单位张家界全力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张家界宏晟环保管家式服务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文链接张家界全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胶膜生产线项目受理日期2025年5月28日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744-85...
张家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5-28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0744-859167...
张家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6-04
项目名称废旧物资及危险废物仓储项目建设地点张家界高新区c区建设单位张家界恒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张家界宏晟环保管家式服务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文链接废旧物资及危险废物仓储项目(报批稿)受理日期2025年6月24日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744-8591672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
张家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6-24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张家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7-01
政策法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第八条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第二章环境监督管理第九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
张家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9-06-20
2024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整体水平较低"。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湘办发〔2023〕12号)要求,现将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单位联系,联系人:罗晓攀19174484695。公示时间:202...
张家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3-25
近日,张家界高新区携手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成功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2024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此次演练以飞灰泄漏事故为模拟场景,全面检验了园区的应急响应能力和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水平。演练过程中,从事故的初步发现到应急预案的迅速启动,再到应急处置措施的有效实施,以及最后的善后处置工作...
张家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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