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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商家声称是因为管理漏洞导致忘记将中文标签贴上,但无法提供供货商的营业执照、供货单、食品经营资质等。该局执法人员根据《食品安全法》关于“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的规定,当场对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无中文标签标识的进口食品依法扣押,并对该店予以立案调查。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6-08-25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依照法律规定,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签才能上架,同时必须随商品携带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这批食品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5-06-05
督查发现上述药店都已落实售卖退烧药实名登记。张家界市目前共有药品零售门店479家,现已全部正常营业。按照9号令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在售卖退烧药时,必须按照购买者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药品名称、药品批号、购药数量、是否与武汉有接触史等基本信息。凡发热病人...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2-04
工作动态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口罩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相关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从事认证活动的机构有无合法资质、是否存在虚假认证、买证卖证、认证严重失实、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标志、认证价格违法等行为。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市市场监管局深入企业,摸清认证底数,核实认证合法合规性,找准问题,排查问题线索。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4-22
为在2015年12月31日前圆满完成新修订药品gsp认证工作,张家界市食药监局采取“四个强化”措施,全力推进药品gsp认证工作,截至目前,该市的3家批发和5家零售连锁企业都已通过认证,零售企业再认证165家,完成工作量56.7%。一是强化程序。做好“告知、约谈、公...
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5-09-02
第一条为规范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数据报送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数据报送准确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数据报送的组织领导,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具体报送工作。第三条局政府信息公开数据报送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
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7-10-25
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公示(第2017-02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11-27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公示(第2017-02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10日,...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11-15
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公示(第2018-02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7-17
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公示(第2018-01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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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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