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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 文件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日期:2019-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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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主要有大米、普通挂面、手工面、食用植物油(半精炼)、酱类(酱)、固态调味料(香辛料粉)、腌腊肉制品(腊肉、腊香肠)、发酵肉制品、饼干、薯类食品(魔芋豆腐)、茶叶(绿茶、红茶)、含茶制品(速溶茶类除外)、其他发酵酒[米酒(醪糟)、甜酒]、酱腌菜、蔬菜干制品、食用菌制...
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6-01-22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2016年12月2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4-09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具体认定标准,由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6-12-12
其中部分食品类别和食品品种生产工艺要求较高,食品安全风险大,而我市大多数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简单,质量控制能力较低,有必要根据食品风险程度、当地业态现状、监管工作需要等,对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的品种范围作出一些限制,从生产源头着手加强监管,以有效降低我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促进食品安全保障。2、明确...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11-21
严肃查处小作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用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四是推动整合。力促各区区划定食品小作坊集中生产区域,通过引导小作坊进驻、取缔违规生产加工、查处违法行为等方式推动小作坊集中生产、集中管理、规范经营,逐步提升小作坊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鼓励小作坊通过投资新...
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6-03-23
为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2016年,张家界市食药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制售分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行动。经过一年的整治,全市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逐步走向规范,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科学制定了允许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年初,张家界市食安委结合全市实际及食品风险程...
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7-01-14
为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2016年,张家界市食药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制售分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行动。经过一年的整治,全市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逐步走向规范,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科学制定了允许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年初,张家界市食安委结合全市实际及食品风险程...
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7-01-13
该类食品是结合我市大多数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简陋、质量控制能力较低的实际确定的,其中方便食品、速冻食品、冷冻饮品、水产制品、饼干、饮料、糖果制品、水果制品等食品全部列入《禁止目录》,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蔬菜制品等15类食品部分列入《禁止目录》,而具有本地特色、手工制作的腊肉、腊香肠、血豆腐、血灌肠、淀...
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7-04-14
目前,我省获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的有3600多家,生产的食品种类涉及粮食加工品、豆制品、热加工糕点、肉制品、酱腌菜、茶叶、蜜饯凉果、食用植物油、炒货、肉制品、蔬菜制品、蜂产品、淀粉制品等。食品小作坊普遍呈现规模小、产能低、管理水平一般等特点,是基层食品监管的重点和难点之一。2017年3月,根据...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12-26
无证的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一般选择在隐蔽场所,生产设备原始、简单、落后,卫生条件脏、乱、差,从业人员没有基本的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知识和意识,原料的采购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等,给广大群众和来张游客带来很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在关停现场,该局执法人员向小作坊主现场讲解了《湖南省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
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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