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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程序公示
六、污染事故和纠纷查处制度1、登记报告: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纠纷投诉及时登记,对重大、特大的事故或纠纷应及时按规定上报。2、快查快办:查处人员应尽快着手进行案件的查处工作,一般要求一周内立案,三个月内结案。3、现场调查:所有受理案件都应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掌握第一手资料。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8-01-23
工作动态
◆中国环境报记者刘立平通讯员胡尚周湖南省环保厅近年来一直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坚持一手抓保护、一手抓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思路,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突出“预防为主、落实责任、加强监管&rd...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3-03-21
执法程序公示
l、稽查科行使环境监察机构的稽查职能,加强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排污量的核定和排污收费征收稽查,保障环境监察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2、企业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对我们的服务所提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向支队领导或分管局长反映。问题属实的,责成有关单位或个人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两日内向企业答复。3、违规的...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0-03-24
执法程序公示
2、对一般污染源及其污染治理设施的现场监察每季度不少于1次。3、对重点建设项目“三同时”、限期治理项目现场监察每月不少于1次。4、对一般建设项目“三同时”现场监察,每季度不少于1次。5、加强对自然生态保护区、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现场环境监察。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0-03-24
执法程序公示
1、严格执行排污收费标准,坚持“依法、全面、足额、按时”的征收原则。2、征收依据充分,核算金额准确,操作程序合法。3、对被征收排污费的单位公布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费征收标准,公布监测数据或排污量核定依据。4、原开征户,按季或年征收,确保完成年度征收目标。5、对新开征户(包括排...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0-03-24
工作动态
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制度是我国生态环保领域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制度。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所获得的监测数据是环评工作必不可少的基础数据。受各种因素影响,目前环评现状监测工作存在一些问题,急需用相应的制度予以规范,从而保证现状监测数据准确可靠。环评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在实际工...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4-08-20
执法程序公示
3、排污单位来文、来函按分工范围和权限回复,对“请示”和要求书面回复的,一周内由支队提出回复意见。复函应符合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4、对来电、来信、来访环境投诉工作制度:(1)电话投诉:由接电人作好记录,对来电情况清楚的,由接电人直接答复;对一般的投诉,直接转相关经办人...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0-03-24
工作动态
为了激励广大干部职工钻研环境监测知识,提升全站人员业务素质,在充分听取民情民意,征询局人事及法制科意见的基础上,经认真讨论,并报局领导批准,张家界市站正式实施《学习管理制度》。此项制度是在省环保厅组织全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理论考试的背景下出台实施,旨在弘扬学习正气,树立学习新风,增长个人本领,...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3-07-18
工作动态
省环保厅正在研究制定《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进一步明确政府及其部门、市场、企业和社会公众各自职责,形成导向明确、责权清晰、工作到位的体制机制,适时报请省委省政府审定出台。二是建立科学有效的生态文明指标体系、考核体系。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在操作层面上首先要解决好指标和标准问题。要坚持以环境质...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3-12-09
工作动态
省生态环境厅建立厅领导联系市州工作制度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湖南省生态环境厅领导联系督办市州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建立厅领导、机关处室与14个市州生态环境工作联系制度,做好服务基层、联系群众工作。按照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总体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对应省领导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污染防治攻坚...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9-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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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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