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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首次进人市场出售的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或者按照地方人民政府指导价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包括安居...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9-01-31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首次进人市场出售的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或者按照地方人民政府指导价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包括安居...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9-01-31
行政许可指南
采矿权转让服务指南编号:行政许可采矿权转让许可服务指南发布日期:2017年月日实施日期:2017年月日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发布2017年9月一、办理要素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类型和编码、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审批依据、行使层级、行使内容、权限划分、服务对象、通办范围、受理机构、联办机构、决定机构、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8-01-11
通知公告
一、转让人名称:慈利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法定代表人:汪亚伦场所:慈利县龙潭河镇岩坪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821ma4l1pdd6q二、受让人名称:慈利县中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再安场所:慈利县二坊坪镇景龙桥村八步桥组(朱再安私宅1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821mac...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9-22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划拨土地上住房转让行为,激活房地产二级市场,满足群众实际需求,近日,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规范划拨土地上住房转让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划拨土地上个人名下的住房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时,土地使用权性质仍保留为划拨的,转让人应当按照不动产计税金额的1%缴纳土地收益金;划...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1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号一九九○年五月十九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9-0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号一九九○年五月十九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9-01-31
工作动态
“多规合一”协同审批平台运行后,将主要为以下五类业务服务。一是统筹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管理。我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要求统筹收集整理所辖区域内各类国土空间规划数据成果,使用平台数据汇总入库并汇交交功能逐级上传。二是项目用地合规性检测。在省市县不同层级立项,且需要用地规划用地空间保障的项目,立...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0-01-06
2018年,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试点完成了全国地质灾害数据库与湖北、湖南、重庆、四川、广西、云南、甘肃7省(区、市)互联互通和数据实时动态更新,实现与7个省级地质灾害信息平台链接。2019年,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分别与其余的23个省(区、市)(除上海、香港、澳门、台湾)开展了数据库对接工作。截至今年6月...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9-08-05
这是自然资源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标志着全省不动产登记向“互联网”工作模式迈出坚实一步。省自然资源厅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家单位现场签订信息共享合作协议。省自然资源厅厅长王一鸥表示,自2014年湖南不动产登记工作启动以来,湖南四年...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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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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