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2028个
文件 [查看更多]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重点工程建设征地中抢搭建、抢装修、抢种养等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办函〔2006〕176号)
- 文件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日期:2017-12-20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09-22
湘建规〔2016〕38号各市州、县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建设局):新修订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新《实施办法》)已由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将于2016年5月1日正式实施,原《实施办法》同时废止。为做好新《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现通知如下:...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6-05-11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09-22
中心动态
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表示,张家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以此次启用“湖湘院士”绿色通道作为新起点、新常态,拓展绿色通道的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将“湖湘院士”绿色通道打造成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一张亮丽名片,为张家界市优化营商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力量。(通讯员:冷美贤)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0-12
政策法规
《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于2022年5月26日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湖南省第一部关于社会信用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对于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6-27
法律法规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社会信用工作的领导,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保障工作经费,将社会信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是全省社会信用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制定...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09-05
主动公开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社会信用工作的领导,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保障工作经费,将社会信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是全省社会信用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制定...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09-05
工作动态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09-08
下载中心
湖南省单机报卷系统2.0新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6-04-07
资料下载
湖南省单机报卷系统2.0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6-04-07
-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