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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议的召开,将进一步助力异扶贫搬“搬得出,得动,留得住,过得好”,同时也全面提高了从事工作一线人员的整体综合业务素质。培训会议的召开,将大幅提升易扶贫搬征地拆迁工作的进展和力度,加快推进我县两大重点工作的推进,切实把老百姓所想、所需、所求依法依规落到实处。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7-07-25
  • 桑植县城区澧源镇人字湾道路建设项目是我县2018年重点建设程之一,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推进,根据副县长钟照寰指示,4月6日晚,县征地拆迁办来到澧源镇文昌街社区,深入开展了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针对部分涉群众在网络上搜索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相关信息,造成内心的疑惑和顾虑,宣讲中紧紧围绕《湖南...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8-04-10
  •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0-06-10
  • 会议要求,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与项目业主单位、项目属政府对接和清理,切实摸清所属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任务底数;要落实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任务分解,明确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和负责人;要按时间节点和要求,及时上报征地拆迁工作任务数据。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9-01-17
  • 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牵头负责,会同国土资源、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察、公安、民政、审计等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加强对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并依法做好被征地农户承包土变更登记工作。二、严格履行征地程序,提高征地拆迁工作透明度(四)切实做好征地报批前的告知、确认、听证工作...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6-12-11
  • 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牵头负责,会同国土资源、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察、公安、民政、审计等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加强对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并依法做好被征地农户承包土变更登记工作。二、严格履行征地程序,提高征地拆迁工作透明度(四)切实做好征地报批前的告知、确认、听证工作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7-12-20
  • 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收土安置补助费一次性发给被征地居民,依照《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09〕4号)和《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武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6-06-27
  • “天门山索道拆迁居民安置住房”项目分户面积公示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10-23
  •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政策解读 为规范全省集体土收和房屋补偿安置工作,依法保护被收集体土及房屋、上附着物、青苗等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省自然资源厅牵头起草了《土收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协议》的示...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05-25
  • 2、青苗和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张家界市集体土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张政发〔2018〕7号)文件执行;3、安置途径:计划采取货币安置及社会保险安置。四、其他事项:1、告知之日起,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种、抢搭建、抢装修,抢栽种、抢搭建、抢装修的土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9-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