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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43号)
- 文件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日期:2013-12-11
涉及产业准入、投资限额、税收就业、节能环保、配建义务等监管事项,由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监管协议形式依法另行约定,履行监管义务。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出让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管。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7-11
涉及产业准入、投资限额、税收就业、节能环保、配建义务等监管事项,由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监管协议形式依法另行约定,履行监管义务。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出让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管。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7-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7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财税支持第三章融资促进第四章创业扶持第五章创新支持第六章市场开拓第...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7-03
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土地安置补助费一次性发给被征地居民,依照《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09〕4号)和《张家界市武陵源区被征地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和就业培训暂行办法...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6-03-27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目录第一篇规划背景第一章重大意义第二章发展现状第三章发展态势第二篇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第四章指导思想第五章发展目标第三篇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第六章推进符合条件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第一节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第二节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第七章推进农业转移...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6-12-0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09〕4号)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通告如下...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6-10-08
该项费用一次性支付给青苗所有权人及单位。以上(一)至(二)项补偿金额共计159614.7元。三、农业人员的安置途径被征收土地农业人员安置采取货币一次性补偿并结合社会保障方式进行安置,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一次性发放给被征地农民;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6-07-2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09〕4号)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通告如下...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6-08-19
财政资金
2014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单位: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本级)单位:万元收入支出项目决算数项目决算数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28.96一、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61经费拨款3990.90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96.61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338.062080501归口管理的...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5-11-16
拟征地公告
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土地安置补助费一次性发给被征地居民,依照《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09〕4号)和《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武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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