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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结果约1302个

  • 三、上述税收优惠策的审批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具体操作办法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策问题的通知》(税18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1-03-30
  • 湖南省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实施方案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发〔2014〕17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充分认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暂行...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4-09-26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务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5-07-13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务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5-07-13
  • 所在地人社部门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后,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评估。所在地人社部门评估通过后即可统一行文认定,并报市人社局备案。经认定的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可按《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规〔2024〕16号)文件要求开展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据了解,自2022年以来...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5-26
  • 张家界:九部门联合开展职业培训护航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通讯员吴辉鸿)为更好地落实“技能照亮前程匠心筑梦潇湘”职业培训计划,近日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民局、市数据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等9部门发布《关于联合开展2025年职业培训的通知》,全年开展补贴性职业培训0....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5-26
  •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4-25
  •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4-25
  • 严格遵守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的安全。第六条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设立单独的新农保基金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专管理和核算基金。第七条新农保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分科目核算。个人账户资金结余实行省级集中运营,纳入省级财政专户管理。第八条新农...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4-01-03
  •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我局按照国家、省、市人社部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战略署,认真贯彻各项医保策制度,主动开展医保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市现有参保134884人,其中在职104052,退休30832人,退休人员占参保人数的23%,实行单基数征收,征缴比例8%(6+2模式...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