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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2022年5月26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为了规范社会信用监督管理,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行政区域内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社...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6-16
  • 第二行政区域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的求职招聘、人力资源服务以及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人力资源市场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平等、自愿、公的原则。第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培育和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展规划,协调解决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乡镇人民政府、城市...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6-07-13
  • 第二行政区域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的求职招聘、人力资源服务以及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人力资源市场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平等、自愿、公的原则。第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培育和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展规划,协调解决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乡镇人民政府、城市...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5-02-02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11月30日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条例(2023年11月30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为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实际,...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3-14
  • 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及重点问题解读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6-16
  • 条例》共有七章,分别从促进与持、求职与招聘、人力资源服务、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完善与规范。体现了公平正义和依法行政理念,启了人社法治的新篇章。活动当天,市人社局采取宣挂幅、布置宣传专栏、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引导群众学习《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让《条例》深入人心。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5-05-06
  • 第二行政区域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的求职招聘、人力资源服务以及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人力资源市场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平等、自愿、公的原则。第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培育和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展规划,协调解决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乡镇人民政府...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5-05-29
  •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1-08-11
  •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1-08-11
  • 第二本办法适用于湖南省境内新保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经办的新保基金。本办法所称新保基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通过参加新保的民(以下简称参保民)个人缴纳、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及其他方式筹集的,用于放参保民养老金待遇的专项资金。第三保基金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3-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