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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6-09
关于调整张家界市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张人社发【2024】8号)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8-29
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我局决定:将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2024年11月29日至2027年11...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12-03
便民服务
张家界2013年平均工资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336元。另外,基本养老金的计发是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历年缴费基数及退休当年全省社平工资等指标综合计算的。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3-10-18
便民服务
张家界2013年平均工资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336元。另外,基本养老金的计发是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历年缴费基数及退休当年全省社平工资等指标综合计算的。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6-07-13
最新动态
一是配备劳资专管员。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应当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二是实行专户制。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4-28
公示公告
一是配备劳资专管员。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应当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二是实行专户制。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4-28
公示公告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市直单位:为认真做好全市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相关工作,现将2011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发布如下:据统计,2010年全市全部职工年平均工资24977元、月平均工资2081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6493元、月平均工资2208元;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1-06-07
这是从22日举行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针对近期“工资五年实现倍增”的说法,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表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市场为基础的工资决定机制,这是决定工资水平及工资增长状况的一条根本原则。在此前提下,...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2-12-20
社会保障
造成施工现场农民工底数不清、出勤记录不清、工资发放记录不清、进出项目时间不清。强化工程项目现场合法用工管理是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一项重要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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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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