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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3-11-01
通知公告
张家界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03-30
政策法规
2018年我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干部职工的亲切关怀。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对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45元。在此基础上,对参加企业职工...
张家界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7-31
通知公告
张家界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03-30
张家界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5-10
通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湘财会〔2013〕16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湘财会〔2013〕18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5月至8月举办市直及中央、省驻各单位201...
张家界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4-03-03
通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湘财会〔2005〕7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湘财会〔2012〕22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5月至8月举办市直及中央、省驻各单位2012...
张家界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3-04-03
(五)会计法律法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等相关内容。三、报名时间及地点:2012年4月21日至5月4日到市财政局会计科报名。四、培训形式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采取自学与网络远程教育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以网络远程教育培训为主,学员学习结束后,凭打印的远程教育学习成绩单办理继续教育培训结业登记手续。五、...
张家界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2-04-12
通知公告
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张家界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6-20
报名人员完成交费后,报考科目、考区及其他相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二、报名人员实际已支付报名费,因网络拥堵造成网报系统显示未支付等情况,请勿重复支付,及时查询银行扣款信息,保留扣款有效凭证,与报名所在地市州注协联系处理。三、报名人员完成交费后,应在网报系统中确认交费状态成功。
张家界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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