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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出租车价格上浮公告根据《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家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起步价临时上浮的通知》(张发改价费〔2024〕8号),公告如下:一、执行标准:在出租车计价器显示金额外每车次加收起步价3元。
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1-31
通知公告
出租车价格上浮公告
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2-09
价费审批
春节期间出租车价格上浮公告
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2-04
通知公告
春节期间出租车价格上浮公告
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2-04
12月25日,在市发改委召开永定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
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12-25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三)被审核单位及其相关单位提供的依据1.市城区三家出租车公司提供本公司的年度会计报表;2.市城区三家出租车公司提供本公司的年度会计科目余额表;3.市城区三家出租车公司提供本公司车辆号牌、承包人员状况;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12-19
为规范春节期间出租车运价秩序,更好满足市民出行需要,市发改委近日下发文件,今年春节期间市城区(包括永定和武陵源城区)巡游出租车起步价实行临时上浮。执行标准为在出租车计价器显示金额外每车次加收起步价3元。执行时间为2月4日(农历腊月30日)零时起至2月10日(正月初六)24时止。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1-28
张发改价调〔2020〕9号市城区各出租车公司:为规范春节期间出租车运价秩序,经研究,现将2020年春节期间市城区(包括永定和武陵源城区)巡游出租车起步价临时上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执行标准:起步价,上浮3元;2.收取方式:在巡游出租车计价器显示金额外每车次加收起步价3元;3.执行时间:2020年...
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1-22
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家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起步价临时上浮的通知市城区各出租车公司:为规范春节期间巡游出租车运价秩序,根据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2018年春运期间城乡客运价格监管的通知》,经研究,2024年春节期间市城区(包括永定城区和武陵源城区)巡游出...
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1-31
张发改价费【2023】3号(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起步价临时上浮的通知)
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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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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