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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澧县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调查》问卷反馈
2019-09-16
今日澧州
纷纷扬扬的雪花昨日降临澧县,给澧县裹上银装的同时,也给蔬菜价格提供了上涨空间,前段时间稳定的蔬菜价格今天普遍上扬。1月19日采集的蔬菜价格信息显示,豆角、黄瓜、莴笋、红椒、青椒、韭菜与上周相比均上涨1元/kg,生姜价格前几周涨涨跌跌,波动较大,曾降至上周的8元/kg,而今天又回升至12元/kg。价格...
澧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01-20
部门工作
根据卫生部《关于“黄芪”等物品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批复》(卫监督函【2007】27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当归和淫羊藿为保健食品原料,未经安全性评估,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但该滋补酒的标识中未标注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号,该滋补酒系普通食品。
澧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05-04
8月9日,《中国食品安全报》刊发“澧县开展乡村厨师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文章,宣传推介了澧县食品安全培训工作,重点报道了澧县对乡村厨师培训的做法和成效。《中国食品安全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管。这是澧县食品安全工作首次被国家级媒体宣传推介。
澧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8-14
食品药品监管
七、避免苍蝇、蟑螂等昆虫接触食物:最好的保护措施是将食品储存于密闭容器中,以免上述害虫将致病微生物带到食物上。八、安全食用蔬菜:由于蔬菜农药残留造成食物中毒的情况仍然存在,食用蔬菜坚持采用“一洗、二浸、三烫、四冲”的方法,以去除残留于蔬菜中的农药。
澧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2-02-19
食品药品监管
其次就是下顿食用前必须经过加热回烧,因为有些致病细菌虽不会致食物变质,但能致人生病。如将食品加热,可杀灭食品中大部分的微生物。隔夜菜的存放期限:1、隔夜菜在5度以下的低温环境,可存放1—2天。如存放3天以上,蔬菜中天然存在的硝酸盐会转化为亚硝酸盐,有致癌作用,加热也不能去除。2、动物性食品在25—3...
澧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1-05-13
部门工作
此次行动充分利用快速检测、抽样送检等手段,在全县各乡镇的超市、食品批发部、集贸市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人群集中、食品种类较多的经营场所,重点检查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猪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保健食品、酒类等食品,重点查处了无照经营食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销售“...
澧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0-02-25
部门工作
为做好2011年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1月26日上午,澧县食安办召集相关部门开会,制订了节日期间食品监管措施,随后组织30多人分成几个检查组,深入各餐馆、商店、食品加工企业、菜市场进行了认真检查,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排查生产、流通各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利用春节期间食品旺销...
澧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02-21
部门工作
要明确定位。《食品安全法》赋予县级质监部门的职责是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原辅材料、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管。这就清楚地界定了县级质监部门的监管职责。那么,我们的监督工作定位就是围绕食品生产环节,包括生产厂家购进的原材料是否合格,生产过程是否规范,产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等,不能把手伸得过长。否则,就...
澧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0-08-31
食品安全举报途径包括来访、电话、信件、传真、电子邮件举报等。县级食品安全相关部门投诉电话如下:县食安办(0736-3220554)、县质监局(0736-3236315)、县工商局(0736-3222842)、县药监局(0736-3133252)。
澧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05-28
为全面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规范学校餐饮服务,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邀请县教育局相关同志于3月30号至3月31号,对部分乡镇学校食堂进行了检查,拉开了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序幕。本次检查是药监部门接管餐饮行业安全监管后,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一次抽样摸底性检查。共出动执法监督...
澧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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