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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结果约147个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精神,为着力提高在线访谈栏目质量,澧县政府门户网站于20203月4日至20204月4日向县直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镇民政府广泛征集了2020在线访谈主题。现将有关结果汇总下:、收到回复数在征集期间(3月...
    发布时间:2020-04-20
  • 县长信箱
    收悉诉求,现答复下:经调查:1.诉求的老宅可以建房,但可建房面积较小且临河有地基不稳的风险。2.仁和村按照国土部门统规划的宅基地,属于私人承包土地,不属于村集体所有,诉求购买宅基地钱不归村集体所得。请问:这就是你们的回复吗!你们知道面积小且建房有风险,那到底打算怎么解决啊?
  • 4月16日我就叫我女儿(大学毕业生),带着家里的医保本子去芬司街居委购买居民医保,居委工作购买时间经过了,不可以了,但我7月初回到家里了解情况,因今疫情原因,可以到6月30日截止,为什么我女儿4月16日去,工作就说不能了,是不是怕麻烦不给我申报,还是不愿意为老百姓服务。
  • 还是需要到村上办理承包手续,签订承包合同?还是说和村领导关系好就给谁养鱼?湖泊池塘归村集体所有,不属于任私人,希望相关部门清查,对于合法的承包鱼塘可在池塘边树立个承包公示牌,广大钓友看就知道,也不去随意钓鱼;果不是合法的要求整改,希望能还广大钓友个干净的钓鱼环境...
  • 澧县吉立浅水湾营销中心门口设置了阻车障碍,将公共区域私人占有,造成他极大不便,望解决为盼。
  • 建了无数个施工监督群形同虚设,群内的业主同乞讨者,失方和政府负责副高高在上不管房者死活的态度,对于业主的诉求基本不回复,回复也就是官方语言搪塞,只知道喊口,没有任有用息,试问此还能不能交房,时交房,另外我们亲的政府居然和失的开发商还有统观点,例不满意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 我认为,果不是廖书记主动公开或者授权他公开,微信流传不属于公民行使正当言论权利之范围,有必要采取合适的方式澄清,其理由为:经确定由“以澧为荣”“澧县融媒”“健康澧州”公众微信发布疫情息,县委书记以个义发布疫情相关息不合适;二、日记并非精心写作而成,表达不够严谨,廖书记重点大学...
  • (后面有照片为证,照片附后)。这只是随意走走的发现。特别是解放北路“澧好”超市与私人医疗诊所处,边是食品超市,边是医疗诊所,这都是涉及到们的身体健康和基本卫生的营业场所。这里墙体内的垃圾是几前居住的居民为了自己的方便,随手扔而堆积起来的。到夏天,臭味熏天,蚊虫、苍蝇漫天飞,老鼠横行。多...
  • 但希望不要忘了2前的临澧县合口镇的伦惨剧,尽管谁都不想发生。也希望你们确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我更始终相民政府是为民服务的,诉求圆满解决。声明:本只是就事论事,解决问题,无意针对任。不之处,欢迎评指正!有不周,也真诚道歉!本也保留继续追诉的权利!
  • 关于我们盐井镇原宜万乡的自来水水质的问题,我相县里的领导们多少应该知道些,因为这个问题我们向村里、乡里、县里的领导们都反映过,曾经我们还有乡民因为这个水质的问题,组织在蔡家坡街上拉横幅游行的,都是因为这个问题反应后得不到好的解决方案,我们的自来水是源自蔡家坡水库的水,据说水库被私人承包后养鱼,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