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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长信箱
    收悉诉求,现答复如下:经调查:1.诉求的老宅可以建房,但可建房面积较小且临河有地基不稳的风险。2.仁和村按照国土部门统一规划的宅基地,属于私人承包土地,不属于村集体所有,诉求购买宅基地钱不归村集体所得。请问:这就是你们的回复吗!你们知道面积小且建房有风险,那到底打算怎么解决啊?
  • 4月16日我就叫我女儿(大学毕业生),带着家里的医保本子去芬司街居委会购买居民医保,居委会工作员说购买时间已经过了,不可以了,但我7月初回到家里了解情况,因今年疫情原因,可以到6月30日截止,为什么我女儿4月16日去,工作员就说不能了,是不是怕麻烦不给我申报,还是不愿意为老百姓服务。
  • 这些年国家出政策实施禁渔,自然域垂钓有了限制,农村湖泊、池塘多,就想着去湖泊池塘钓鱼,但在澧南镇天子山社区现不管去哪个湖泊池塘,都是说有私人放了鱼不能在里面随便钓鱼,走到哪儿都是一样。我就想知道现在农村的所有湖泊池塘是谁先在里面放鱼养鱼那就是谁的?还是需要到村上办理承包手续,签订承包合同?
  • 澧县吉立浅水湾营中心门口设置了阻车障碍,将公共区域私人占有,造成他极大不便,望解决为盼。
  • 比如县城的两条主要街道,即津澧大道、解放大道上就有这种情况:如:珍珠社区斜对面的豆花店、津澧大道的梁记粥铺、津澧大道的联通营业点、解放北路九芝堂药店对面的私人餐馆,还有解放北路“澧好”超市与私人医疗诊所处。(后面有照片为证,照片附后)。这只是随意走走的现。特别是解放北路“澧好”超市与私人医疗诊所处...
  • 同样是老宅,别能建,为什么我却要三番五次提出诉求,你们有想过原因吗?难道是我无理取闹,胡搅蛮缠。2.关于集体统一规划的宅基地,也是值得商榷的。作为村集体成员,我也有权分得宅基地,何况我更符合条件。当然,如果为了公公正,按面积有偿购买,那是可行的,但是所得收入是不是应该归村集体所有?是不是可以用于...
  • 广大业主在购买澧县德天清华苑小区房产时,销售员宣传此楼盘是政府棚改项目,大家才更放心的,结果到目前为止,该楼盘延期两年仍未交房,开商不见影,政府部门亦没有解决方案,棚改居民与房业主苦不堪言,辛苦奋斗几十年的钱就此打了水漂,试问这些老百姓应该何去何从?
  • 以前我因为长期在外工作,家里的老也不和我说起这些,这次因为疫情的原因一直在家就现最近不知道什么原因会经常停水,水质也非常差,今天的水放出来就像泥巴水,而且水上还漂着一些像地沟油一样的不知道什么东西,也不知道乡里的村民们有没有反应,这水质连衣服都给洗涤变色了,那吃了会好吗?
  • 在1992年,在任书记期间,为了村上的民,村干部外出私人借款1w8k民币!帮助村上通电!为了响应国家召,为了贯彻落实一切来自民,一切为了民的信仰!外公一辈子为了民,一辈子都在劳动中度过!这样的一位民公仆,在2003年就已经去找过乡镇政府,到今年2022年!已近20年!
  • 购买翰林公馆商品房时,在开始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地下车位,后来得知为防车位。防车位不允许买卖,而且也只有20年的租赁期。为什么开商会在未告知客户的情况下公开防车位,而且还告知和住宅一样有70年的期限。为此开商合法吗,消费者购买防车位以后会面临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