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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长同志:您好!我女儿原是澧县如东乡枫林村十二组的户口,户口于去年12月份从澧县迁入四川省大邑县安仁镇(原上安镇成功村一组)蒲墩村。现在由于上学原因要将原在澧县如东乡枫林村十二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减少,请领导帮忙指导一下,需要什么资料?如何办理?在什么方办理?急切期盼!不周之处望见谅!此致!
  • 澧县张公庙镇黄河村6组村民罗泽望,承包土地经营土地用建农业,土地承包编号:07030710590,承包总面积:5.03亩,承包块数:6块。现2018年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出现承包总面积:3.19亩,块总数:4块,承包总面积出入近2亩,证变更期间无任何相关工作人员告知户主(罗泽望)相关情况...
  • 这些年里,国家在农村中开展了很多的大动作,引导农民拥有更好的生活保障:一、从2014年的时候开启土地测量和确工作,如今很多农民已拿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不动产证书,这样就意味着农民和土地之间的属联系更进一步,在“三分置”的政策之下,农民可以实现更高的利益保障。不过也有农民问,怎么自己家里的...
  • 就算是发错也应该找到当年调查的人、登记的人、审核的人、签章的人、发证的人。现请教有关部门,村居的干部说发错了就错了吗?人证说不是我的就不是我的吗?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还受法律保护吗?我应该找哪些单位和部门可以维,侵行为应该怎样才能得到制止,希望得到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部门的回复,谢谢。
  • 一、镇居两委说通过调查走访,我侵占别人土地,请问走访有没有走访发放土地承包证时的相关当事人(如调查人、登记人、审核人、签发人等),为什么把我侵占别人土地给我发了证,为什么被侵占方多年来没有提出异议。其他人难道有发证办人清楚相关事实吗?二、调查说我毁坏彭某的自留田埂,并逐步占为已有,请问镇居两委...
  • 各种理由推辞搪塞于我们。实在没有办法不得不求助于上级领导给予重视解决此事。此田的名称是水尖坵,位置是张家大堰附近东至放水沟西至坑南至先寿北至大堤。在2014年农村土地承包登记时也做了相应的上册登记。我有实物证据及人证都能证明该田属户主张学喜拥有30年的耕种。望县长为我们主持公道。谢谢...
  • 针对按照户口人数平均分配的说法,村镇未公示相关文件。事情过:村镇工作人员在2025年5月9日早上6点就电话联系我父亲,没有给我父亲解读合同中的条款和确土地数量,让我父亲网签第三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事后我父亲给我查看网签的合同,合同上并不是20亩的现种植土地数量,而是8.9亩土地数量。现咨询村镇...
  • 导致我在鹿山村也没有土地至今。已多次向村干部反映过,也无结果。在虎山村的土地,第二轮承包时,我在外打工,当时老百姓也没有电话,也没有通知到我,导致原有土地也被他人分掉了,我道道农民,至今没有一分土地。国家的粮补、田补,对我个人来说,没有拿到一分钱好像是外国人。(听说移民建镇时,政府有预留...
  • 2019年,该征收,村书记说补偿费用只认本村村民,我的青苗补偿和投资都没着落。既然按照国家的补偿费用,为什么我的补偿费用给了村民?而且既然村里的修桥补路等一切事宜之前六年村里一直都与我本人联系,即代表村里已知道并且认我对土地承包。现在在村里没有给我解释的情况下,把我的树木一半已推倒了。
  • 县长信箱
    收悉诉求,现答复如下:调查:1.诉求人的老宅可以建房,但可建房面积较小且临河有基不稳的风险。2.仁和村按照国部门统一规划的宅基,属于私人承包土地,不属于村集体所有,诉求人若购买宅基钱不归村集体所得。请问:这就是你们的回复吗!你们知道面积小且建房有风险,那到底打算怎么解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