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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1007
- 文件类型:监管执法
- 发布日期: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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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1008
- 文件类型:监管执法
- 发布日期: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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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0902
- 文件类型:监管执法
- 发布日期: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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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0901
- 文件类型:监管执法
- 发布日期: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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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0805
- 文件类型:监管执法
- 发布日期: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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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全方位守护 “舌尖上的安全”
- 文件类型:卫生视窗
- 发布日期:2025-04-01
服务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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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不含特殊食品)生产许可注销 [在线办理]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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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不含特殊食品)生产许可延续 [在线办理]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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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在线办理]
桃源县浔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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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你点我检”调查问卷结果
202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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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调查问卷结果
2024-01-22
食品药品监管、抽检
桃源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10-22
“愚人饮用水”生产数量300桶,生产成本价为3元/桶,以4元/桶的价格进行销售;上述生产的桶装水已全部销售完毕。桶装水不合格项目系当事人生产工艺把控不严所导致。上述食品(桶装水)共计货值金额1200元。截止案发,未收到消费者食用上述不合格食品的投诉报告。经调查取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
桃源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10-27
另查明,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于次日(2025年8月15日)采取了召回不合格食品的处置措施,产品不合格项目原因系包装桶清洗和消毒处理不彻底所致,至今未收到消费者关于食用上述产品的不良反应报告。经调查取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其他不符合食...
桃源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10-27
经查,当事人的该批次花椒是从常德桃花源风景名胜区郭述珍食杂店购进,共采购2.5kg,抽检时样品1.37kg,剩余1.13kg已使用完毕。当事人在采购该批花椒时,已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留存了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购进单据等资质证明文件。当事人陈述其不知晓该花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如实说明...
桃源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12-15
经调查取证,当事人从事餐饮服务采购上述不合格产品,且未严格履行查验义务,未索取保存供货商资质证件以及该批次辣椒的相关合格文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涉案物品数量较少,...
桃源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10-24
截至目前,未收到消费者食用涉案荷兰豆出现不良反应的反馈,未发生因涉案荷兰豆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食源性疾病。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属于初次违法,对经营的荷兰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具...
桃源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10-15
一、2025年7月11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本局)依法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湖南松柏农产品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经营的食用农产品本地优质辣椒(辣椒)监督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7月11日,我局委托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
桃源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10-14
截至目前,未收到消费者食用涉案荔枝出现不良反应的反馈,未发生因涉案荔枝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食源性疾病。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属于初次违法,对经营的荔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具有主观...
桃源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10-15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系流通环节的个体经营者,经营规模小;违法行为非主观故意,所经营该批次芒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是其造...
桃源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10-16
截止案发,未收到消费者因食用涉案食品的投诉。经调查取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符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
桃源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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