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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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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桃源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 文件类型:食品药品监管、抽检
- 发布日期: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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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源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 文件类型:应急管理
- 发布日期: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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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源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 文件类型:本级文件
- 发布日期:2019-01-14
- 文号:桃政办发〔2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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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波督导检查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 文件类型:安全生产
- 发布日期:202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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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21号)
- 文件类型:食品药品监管、抽检
- 发布日期:201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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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夏季食品安全的消费警示
- 文件类型:消费警示
- 发布日期:2019-07-05
服务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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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在线办理]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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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和非生产安全事故性质认定 [在线办理]
桃源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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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和非生产安全事故性质认定 [在线办理]
桃源县应急管理局
互动[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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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村干部管理失误造成安全事故
201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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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你点我检”调查问卷结果
202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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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调查问卷结果
2024-01-22
文件解读
二、《预案》的出台依据及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湖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常德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县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实际工作要求,经征求各相关部门...
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9-01-18
桃源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8-22
食品药品监管、抽检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应急组织机构在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后,成立桃源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视情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担任指挥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事发地区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任副指挥长,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根据事...
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7-03-16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湖南省突...
桃源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8-21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应急组织机构县人民政府设立桃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后,成立桃源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视情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担任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食药工商质量监管局局长、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长(主任)任副...
桃源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9-01-14
认真检查消防设施检查组表示,烟花爆竹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镇党委政府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下一步,架桥镇将定期组织“回头看”,确保各类隐患整改到位,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经营户和群众的安全意识,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桃源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8-07
安全应急救援演练现场演练模拟一名木工在模板安装过程中因未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措施,不慎从脚手架上坠落至地面,发生人员高处坠落事故。演练中,从事故发生到现场救援完成,各应急救援队配合密切、反应迅速、处置规范,达到了以演促练、以练应急效果,提高了项目参建队伍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
桃源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4-12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现将2021年1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一、事故情况1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10起,死亡10人,受伤0人,经济损失243万元,同比事故...
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1-02-24
为进一步保障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防止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及传染病暴发流行,稳定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秩序,2月20日起,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开展为期两周的2023年“护苗行动”暨春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据了解,此次联合检查共有两个检查组,将...
桃源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2-22
对于长期信用良好的,给予宣传、支持和表彰;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假售假等严重失信的,采取信用降级、警示,撤销许可及其他行政处罚方式进行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全县已建立食品经营户诚信档案2337户,占全县食品经营户总数的75.3%,预计年底可达95%以上。
桃源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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