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2169个

  • 经查,上述抽检不合格食品名称为“麻花”(以下称涉案食品),规格为380g/袋,系当事人2025年5月28日生产,生产过程中工人误加了含糖精钠的添加剂,致使产(麻花)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合格。涉案食品共计货值金额680元。至今未收到消费者关于用涉案食品后的不良反应报告或投诉举报。经调查取证,当...
    桃源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9-12
  • 经查,上述抽检不合格食品名称为“麻花”(以下称涉案食品),规格为380g/袋,系当事人2025年5月28日生产,生产过程中工人误加了含糖精钠的添加剂,致使产(麻花)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合格。涉案食品共计货值金额680元。至今未收到消费者关于用涉案食品后的不良反应报告或投诉举报。经调查取证,当...
    桃源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9-12
  • 经过调查取证,常德市常青树殡葬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菜碗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及时进行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
    桃源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9-12
  • 涉案食品共计货值金额5623.5元,获得利润733.5元。至今未收到消费者关于用涉案食品后的不良反应报告或投诉举报。经调查取证,当事人生产不合格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构成了生产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无违法主观故意,系初次违...
    桃源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8-26
  • 一、2025年4月28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桃源县春熙商店(下称当事人)经营的用农产海南小台芒(散)监督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4月28日,本局依法委托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用农...
    桃源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8-27
  • 一、2025年4月29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桃源县国二水果批发部(下称当事人)经营的用农产柠檬和芒果监督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4月29日,本局依法委托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用农...
    桃源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8-27
  • 2025年第三季度,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信息公示如下:本期共抽检用农产、调味、餐饮食品、蔬菜制、豆制、调味、水产制、糕点等49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农业农村部相关公告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471批次,不合格20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20批次):...
    桃源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9-05
  • 一、2025年3月21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桃源县三阳港镇阳阳乐购超市(下称当事人)销售的极本地辣椒监督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3月21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极本地辣椒...
    桃源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6-24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桃源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6-24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桃源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