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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文件类型: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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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湖南桃源农村商业银行剪市支行营业用房建设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 文件类型:招标核准
- 发布日期: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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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湖南省乡村振兴发展项目桃源县商业计划书感兴趣函征集公告
- 文件类型:重大决策预公开
- 发布日期: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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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发改投资﹝2024﹞348号 关于下达湖南省 2024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
- 文件类型: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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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湖南省乡村振兴发展项目桃源县2025年第一批商业计划书评审结果
- 文件类型:重大决策预公开
- 发布日期: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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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文件类型: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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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湖南省乡村振兴发展项目桃源县商业计划书评审结果
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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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湖南省乡村振兴发展项目桃源县2025年第二批商业计划书评审结果
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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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湖南省乡村振兴发展项目桃源县2025年第一批商业计划书评审结果
2025-03-12
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建和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82号)文件精神,现对湖南省桃源县热市矿区地下热水2023年8月17日至2024年8月17日时段生态修复验收情况进行公示。修复主要工程内容为:1.警示标识7处;2.安全围挡200米;3.地质灾害...
桃源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10-17
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建和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82号)文件精神,现对湖南省桃源县热市矿区地下热水2023年8月17日至2024年8月17日时段生态修复验收情况进行公示。修复主要工程内容为:1.警示标识7处;2.安全围挡200米;3.地质灾害...
桃源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10-17
桃源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2-11
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建和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82号)文件精神,现对湖南省桃源县热市矿区地下热水2024年8月17日至2025年8月17日时段生态修复验收情况进行公示。修复主要工程内容为:水源地保护区1年人员日常监督管理,水资源水生态监测2...
桃源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12-08
为做好桃源县郑家驿镇、剪市镇等乡镇镉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的结算评审工作,我局拟选取1家有资质的结算评审代理公司办理此项目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业主单位:桃源县农业农村局。二、项目名称:桃源县郑家驿镇、剪市镇等乡镇镉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三、资质要求(一)代理公司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
桃源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1-25
此次座谈会既传递了组织对退休干部的关怀温暖,又搭建了新老农业人沟通交流的平台,进一步增强了退休干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退休干部们纷纷表示将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继续发挥特长优势,展现桑榆担当,为推动桃源“三农”事业薪火相传、接续发展贡献“银发”力量。
桃源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0-29
2025年“中秋、国庆”期间,县农业农村局对漳江街道、漆河镇、热市镇、青林乡、枫树乡等重点乡镇(街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监测,具体情况简报如下:种植类农产品抽检80批次。其中监督抽查40批次(蔬菜30批次,水果10批次),风险监测40批次(蔬菜30批次,水果10批次)。
桃源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0-27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湖南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户籍在湖南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以及3周岁以下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的婴幼儿,均属于补贴对象。现阶段补贴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按年计算,每年一次性发放...
桃源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1-21
现予以公布,请各保供基地建设主体增强社会责任感,必要时服从政府宏观调控,确保全县蔬菜应急保供产能。附件:桃源县蔬菜应急保供品种清单及生产基地名录.xlsx桃源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2月22日...
桃源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2-24
根据《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3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1〕27号)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对承担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给予补助。
桃源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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