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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细则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本期抽检食品183批次,合格168批次,合格率91.80%;品种主要涉及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餐饮食品。特此公告。附件: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表(183组).xlsx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10-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细则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本期抽检食品334批次,合格314批次,合格率94.01%;品种主要涉及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餐饮食品、蔬菜制品。特此公告。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11-21
鉴于当事人非主观故意、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是其造成的;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未发生食源性疾病;立即自行改正;首次出现本类型违法行为,符合《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的免罚条件。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10-29
鉴于当事人非主观故意、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是其造成的;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未发生食源性疾病;立即自行改正;首次出现本类型违法行为,符合《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的免罚条件。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10-23
鉴于当事人非主观故意、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是其造成的;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未发生食源性疾病;立即自行改正;首次出现本类型违法行为,符合《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的免罚条件。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10-23
鉴于当事人非主观故意且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是其造成的,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未发生食源性疾病,立即自行改正;属于首次出现本类型违法行为,符合《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的免罚条件。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12-02
目前,共筹措食品类物资有食用油25桶、大米25袋、矿泉水14件、桶装水5桶、方便面17箱、肉和菜100余斤、西瓜500余斤;生活类物资有上下铺床12套、棉被20床、电风扇2台、一次性碗筷2件;应急类物资有头灯5个、应急药品若干。后续,将根据安置点群众实际需要,持续、合理运送各类物资。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6-23
鉴于当事人非主观故意、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是其造成的;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未发生食源性疾病;立即自行改正;首次出现本类型违法行为,符合《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的免罚条件。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9-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细则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本期抽检食品205批次,合格194批次,合格率94.63%;品种主要涉及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餐饮食品等。特此公告。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7-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细则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本期抽检食品67批次,合格66批次,合格率98.5%;品种主要涉及食用农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等。特此公告。附件: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统计表(67组).xlsx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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