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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石门县都得利食品有限公司因米粉抽检不合格,我局启动了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程序。8月7日,我局组织工作人员驻企整顿,经市、县两级专家对企业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人员健康、包装容器进行全面排查,确定该企业产不合格系冷却水供给不足和设备消毒不到位所致。该企业立即对冷却水供给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8-08-29
  • 经宁晋县市场监管局协查,宁晋县桂香源食品厂与石门县满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无任何业务往来,委托生产合同系石门县满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伪造宁晋县桂香源食品章的方式虚构。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结合当事人多次抽检不合格,伪造章,不主动召回不合格食品的事实...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8-01
  • 经宁晋县市场监管局协查,宁晋县桂香源食品厂与石门县满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无任何业务往来,委托生产合同系石门县满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伪造宁晋县桂香源食品章的方式虚构。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结合当事人多次抽检不合格,伪造章,不主动召回不合格食品的事实...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3-08-01
  • 经过调查取证,石门家联商贸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从长沙市雨花区杨顺平农副产商行处购进200斤生姜在其经营场所进行销售。至案发时止,当事人购进的生姜已销售197斤,剩余3斤由本局扣押销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提供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不知晓其采购...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8-24
  • 至案发时止,当事人购进的3斤黄豆芽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用农产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构成了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本局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2-12-14
  • 经检验,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核查处置情况: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9月22日将此次不合格产核查处置工作转交至本局。本局执法人员在法定期内向石门丰彩好润佳商贸有限公司送达了№:lc-zffs22...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3-01-10
  • 2.核查处置情况:本局执法人员在法定期内向湖南林群商贸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ss121-2023的检验报告,并依法要求其立即采取停止经营、通知相关消费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经过调查取证,湖南林群商贸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7日从石门县老李蔬菜批发部处购进...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3-07-06
  • 2022年10月26日,湖南省产商质量检验研究院在石门县亮艳山泉水销售点对湖南永通太浮饮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上述包装饮用水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格。至案发时止,上述包装饮用水已全部流入市场,无法召回。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3-02-21
  • 一、2024年3月22日,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石门县蒙泉镇磐石完小堂内大米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1.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3月22日,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石门县蒙泉镇磐石完小堂内标称为常德市新航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居家晚优米”(净含量:25千克/袋...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4-07-08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食品级新材料容器的生产与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示5个工作日。如意见,请在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联系地址:石门县宝峰街道宝塔社区双宝路001号市民之家邮编:415300联系电话:0736-5169535听证告知:依据《...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