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8458个

  • 12月2日下午,常德市审计局对石门县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审计进点在县人民政府召开。审计组组长、市审计局副局长陈位明率审计组一行参加,这标志着该县社保基金审计工作全面启动。上,审计组相关人员宣读了审计通知书、介绍了审计工作方案、公布了审计工作纪律。县人局和县医局负责人就如何配合审计工作进行了...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2-03
  • 据悉,石门县人局在政策宣传、制度完善和风险防控上多措并举、持续发力,抓牢抓实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工作。此次宣讲活动的开展,对打击欺诈骗行为、有效提升从业人员风险防控意识和政策知晓率、确全县社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通讯员:杜鹏飞)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3-04
  •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手段维护社保基金安全,推动社会保障事业更加安全、更持续发展,石门县人局根据省市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要求,制定出台了《石门县2023年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方案》,以社会保险基金联点调研工作为契机,结合“温...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3-12-04
  • (唐辉同志作表态发言)唐辉表示,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巡察,是对人社保基金的一次“全面检阅”,体现了县委对社保基金的重视和关心,人局全体成员将积极支持配合好巡察工作,并以此次巡察工作为契机,全力推动人部门履行好社保基金监管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确基金安全。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14
  •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9月27日下午,社会保险基金专项巡察情况反馈议在县人局四楼议室召开。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杨艳反馈了巡察意见,提出了整改建议。县委巡察办主任侯令喜出席议并讲话,县人局党组书记、局长文林主持议并作表态发言。(反馈场)(杨艳同志反馈巡察意见)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杨艳反...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9-30
  •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7月至8月,县委派出3个巡察组对县人局、县医局、县住中心等3个单位开展了三类基金专项巡察。集中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议、县委巡察工作书记专题议先后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对巡察整改和巡察成果运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现...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0-12
  • 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人规[2021]10号)、《关于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通知》(常人发[2022]22号)文件要求,脱贫人口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多种形式灵活就业的,比照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此前已享受...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1-01
  • 根据省人厅、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规[2020]22号)、市人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通知》(常人发[2022]22号)文件精神,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并以个人身份缴纳企业本养老险费、本医疗险费的,可以享受就业困难人...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2-13
  •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湘人规[2020]22号),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通知》(常人发[2022]22号)文件精神,按照个人申报、村(区)、乡镇(街道),县就业中心联合调查初审...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9
  • 根据省人厅、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规[2020]22号)、市人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通知》(常人发[2022]22号)文件精神,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可以享受就...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