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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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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规定使用环保专项资金且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
督察动态
李长春强调,要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即知即改、边督边改,及时消除污染隐患;要坚持标准、科学制定污水处理厂建设方案,稳步推进项目实施,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身边环境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副县长万勇平参加督导。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5-17
督察动态
一经接件,石门县立即召开交办会,明确农业农村局为牵头责任单位,罗坪乡政府为主体责任单位,生环分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政府热线办为配合责任单位,要求即交即办、边督边改,确保污染消除、生态修复、群众满意。针对交办的养殖污染问题,吴兴国现场查看了具体情况,向相关部门详细了解问题由来,并对被投诉养殖户、周...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5-13
5月12日,常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谢胜带队赴石门县、临澧县,现场督导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件边督边改工作。督导现场在石门县罗坪乡芭栋村,谢胜一行实地督导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向相关部门了解核查处理情况,并面对面与投诉方、被投诉方进行交流和调解。谢胜强调,要讲究工作方法,相关部门要...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5-13
督察动态
5月14日上午,武陵区人民政府《关于上报群众反映芷兰公馆7栋1207空调外机噪声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报送市配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获得认可,宣告常德市第一件交办信访件的办结。5月11日,武陵区接到中央第五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第二批信d3hn202405100038号环境举报问题,群众反映武...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5-14
5月12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交办第三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共计81件,包括来电举报66件、来信举报15件,分解后交办85件,其中重点件9件。第三批交办信访件中,涉及大气类问题最多,占25.0%;其次是涉及水类问题,占20.5%;涉及噪声、生态、其他、土壤、辐射等问题,分别占14.8%、1...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5-13
督察动态
市住建局1件(重点1件)。截至5月14日,全市共接收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信访投诉举报件共5批25件,其中来电22件,来信3件,其中重点件4件。按污染类型分,涉大气8件、涉水11件、涉土壤2件、涉生态6件、涉噪声1件、涉其他2件。经分解后交办共30件,其中重点件9件。按区域分布为:临澧县7件、桃源...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5-14
“对交办的信访件快交快办、边督边改。”在张家界市召开的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排部署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洪斌表示,将统筹抓好历次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信访件、交办件、督办件、典型案例以及全市自查问题整改,推进边督边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动员部署会上,省政协副主席、湘西州委书记虢正...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5-10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09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10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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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石门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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