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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石门县黄梦水果批发部给予行政处罚。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1-14
经过调查取证,石门县众威蔬菜批发部于2023年3月20日从常德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购进40公斤青椒在其经营场所进行销售。至案发时止,当事人购进的青椒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本局依法对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3-07-17
至案发时止,当事人购进的大红椒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14日...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3-08-14
至案发时止,当事人购进的大红椒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14日...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8-14
至案发时止,当事人购进的泥姜与香葱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14日...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3-08-14
经过调查取证,石门开元鲜菜批发部于2023年7月8日从石门县农博城蔬菜购进5公斤大红椒在其经营场所销售。至案发时止,当事人购进的大红椒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3-11-02
经过调查取证,石门县金鑫旺蔬菜批发部于2023年5月4日从领创农博城处购进20公斤豆角在其经营场所进行销售。至案发时止,当事人购进的豆角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8-29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本局依法对其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12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本局依法对其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3-12-11
石财通〔2021〕26号石门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石门县地震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石门县地震局: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20〕6号)及《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财政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的二十条...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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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石门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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