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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2121505106512.xlsx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2-12
  • 为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加行为,减轻一般商业用户负担,国家、省、市发改委台了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相关价格政策。为确保电惠政策执行到位,3月5日至6日,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网石门供电司组成联合巡组,对转供电终端一般商业用户用电价格进行了巡。巡组先后到石门县东方桥市场...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3-09
  • 看蔬菜价格情况)(看大米价格情况)(看肉类价格情况)从巡情况来看,各大药房口罩、医用酒精等货源充足,价格稳定。超市及农贸市场货品充足,除部分蔬菜价格受运输成本、人价格的影响有所上涨以外,其他粮、油、肉、蛋等商品备货充足,无断档断货的现象,价格秩序良好。(通讯员:杨军)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1-26
  • 为认真落实石门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一级响应期间相关作部署,县发改局主动加强了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民生市场价格监测作和巡。1月27日上午,文炜同志亲自带队,与分管领导及相关作人员一道,先后到好润佳超市、益丰大药房、广兴大药房等经营性商家指导开展民生市场价格监测。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1-27
  • 1月28日下午,县发改局、市管局组成联合巡组,由县发改局常务副局长陈志军同志和县监局局长王拥军同志带队,先后到楚江市场、益康大药房、广兴大药房、平安超市等经营性商家开展民生市场价格和预警监测作。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1-28
  • “两重”“两新”送解优专项行动专栏
    《告诫书》强调,禁止价格欺诈,参与企业要严做好参与活动商品的价格作,做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谎称商品价格为政府定或者政府指导,不得有低标高结、虚构原、虚假折价格欺诈行为。经营者在落实补贴过程中,不得增设不合理费项目、不得将税金转嫁消费者,变相提高消...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4-12-23
  • 会现场据了解,目前我县在线营运的巡游租汽车现行的租车运标准已执行10年,运与其他区县相比处于较低水平。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油、气价格的持续上涨,以及私家车的增多和网约车、共享单车等新兴行方式的现,巡游租车的运营成本不断增加,运营入不断下降。本着结合市场供求、巡游租汽车运营成本...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13
  • 监测监督单位: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50736-53234340736-5153758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1-31
  • 为贯彻落实《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关于对全市低入群众发放7月份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县于近期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按照城市低保、城市特困人员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人员每人200元标准发放。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8-26
  • 附件1、废止、失效规范性价格文件目录202006081108082807.xls附件二、重新布规范性价格文件目202006081108084261.xl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0-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