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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用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

  • 实施机关 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石门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7.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违规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处罚

  • 实施机关 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石门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应当标注能源效率标识而未标注的、未办能源效率标识备案或标识不合规的以及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的处罚

  • 实施机关 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能源计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实施机关 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企业标准备案

  • 实施机关 石门县农业农村局
  • 咨询方式 0736-5323642
  •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宝峰街道宝塔社区双宝路1号石门县政务中心三楼农业农村局73号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对用单位违规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处罚

  • 实施机关 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处罚

  • 实施机关 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石门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7.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未按照规定公布能源消耗或者重点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的处罚

  • 实施机关 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石门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重点用单位未按照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处罚

  • 实施机关 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石门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违反清洁生产审核规定和未按规定公布能源消耗或者重点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的行为的处罚

  • 实施机关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