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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中,一层商铺摊位2571.05万元,二层1580.3万元,三层1467.32万元,地下车位186万元。现将华府路大市场整体或分开出售,有意向购买者具体情况请咨询联系人:黄献军15973627968(微信同)。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4-03
  • 达成协议后,淮北某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了费用并取得账号。后该公司发现账号无法登录,绑定的手机又变更回郭某某的手机码,一气之下不远万到汉寿法院起诉维权。调查与处理法院经审理认为,淮北某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络上向郭某某购买游戏账号的事清楚,双方成立信息卖合同法律关系,合同容合法、有效。淮...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1-30
  • 在西套大市场水产区,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某水产店负责人利用收水产品之便,非法收菜花蛇、大王蛇等各种蛇类20多斤,准备出售牟利,执法人员依据相关定,对经营者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非法收的野生动物现场依法登记保存。随后,执法人员对银鑫市场、花木兰市场、辰阳街道周边及s205沿线餐馆、农庄进行...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4-12
  • 8月19日上午,聂家桥乡召开“我的常德”app实名认证工作紧急调度会。会议由乡组织委员曾婵主持,各村(社区)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党建联络员参加会议。会议宣读了《关于推广“我的常德”app的工作提示》,并明确各村(社区)实名认证人数。同时,就党建示范片工作任务清单、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8-19
  • 为进一步加强电信络诈骗防范治理力度,提高群众反诈能力,切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8月23日上午,毛家滩回维乡召开“家反诈中心”app注册及实名认证任务调度会。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黄娇主持会议,乡纪委书记、综治办相关干部及各村(社区)分管综治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现场会上对“家反诈中心”app安装...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8-24
  • 为鼓励发展农村电商,我县通过本地广播电视、融媒体等多渠道发布阿里巴巴点招募信息,现已通过商务粮食局、县财政局联合验收,根据汉寿县商务粮食局与汉寿县广播电视台签订的合同,拟向汉寿县广播电视台拨付宣传推广费1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受理意见电话:0736-2859630(...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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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5-13
  • 汉寿县政务公开
  • 一、一般情况应提供的基本资料——商品房卖合同(房产备案合同)原件——按定取得的合法有效的房发票原件——房人身份证明原件二、区分以下情形还应提供的资料1、属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应提交:——全家人户口本原件(若是离婚人士,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15
  • 记者16日从财政部获悉,为筹集财政资金,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20年抗疫特别债(一期)和2020年抗疫特别债(二期),模均为500亿元,期限分别为5年和7年。业人士表示,这两期抗疫特别债将采取记债发行方式,个人也可以购买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