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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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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2 年市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资金的通知
- 文件类型:专项资金
- 发布日期:20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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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汉寿供销商贸有限公司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
- 文件类型:重大项目
- 发布日期: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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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财政局关于2019年汉寿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身份证”管理暨追溯网点建设采购工程预算审核的报告
- 文件类型:投资评审
- 发布日期:2019-11-11
服务 [查看更多]
行政执法执罚公开专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23
行政执法执罚公开专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23
部门动态
下一步,县商务局将坚持政府搭台、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合作互利的原则,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通过组织超市、酒店、电商企业与农特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对接,使生产与流通更加紧密衔接,加快形成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特产品营销网络,扩大本地农特产品销售,提高汉寿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责任编辑:李庆)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4-19
政务动态
要坚持把培育壮大农产品深加工作为主攻方向,立足资源优势,进一步强龙头、补链条、树品牌,推动农业产业提质增效、提档升级。要大力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产业规模,牢固树立品牌强农意识,逐步把农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助力全县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编辑:邹宜蕊)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3-14
行政执法执罚公开专栏
本机关于2024年11月11日立案,经调查,汉寿县刚军家庭农场办公室面积为10平方米,屋内墙上悬挂有各类公示牌、制度牌,当事人没有农产品生产记录本,平时记录生产台账是用便本记录,便本记录本内缺失农产品投入品使用记录、农产品检测记录、农产品采收记录、农产品销售记录等,生产记录不完善、不规范。上述事实,...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2-11
行政执法执罚公开专栏
之规定,应认定为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六十九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未依照本法规定建立、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或者伪造、变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2-11
汉寿县农业农村局表示,将精准筛选绿色蔬菜、生态禽蛋等产品,保障食材四季稳定供应,全力搭建一条从田间地头直通都市餐桌的直采供应链。青子衿餐饮实业有限公司表示,将积极助力汉寿县乡村振兴,优先采购脱贫农户种植、养殖的农产品,实现产业帮扶与公益回馈良性循环。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2-06
汉寿县农业农村局表示,将精准筛选绿色蔬菜、生态禽蛋等产品,保障食材四季稳定供应,全力搭建一条从田间地头直通都市餐桌的直采供应链。青子衿餐饮实业有限公司表示,将积极助力汉寿县乡村振兴,优先采购脱贫农户种植、养殖的农产品,实现产业帮扶与公益回馈良性循环。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2-06
行政执法执罚公开专栏
本机关认为: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保证其销售的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等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承诺不使用禁用的...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2-14
县邮政公司表示大力支持农特产品上线邮乐购等知名电商平台,助推农特产品上行。会后,县商务局将通过开展“农特产品”促销活动、搭建“汉寿特产”展示区、推荐企业参加国内展会等方式,宣传推广“汉寿特产”,扩大影响力,增加知名度,唱响汉寿品牌,让更多人爱上“汉寿造”。(责任编辑:王颖)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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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汉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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