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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乡镇(街道)、局属相关单位:2025年10-11月,县村局开展了第三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种植业产品),现将监测结果通报如下:一、监测结果在辰阳街道、坡头镇、酉港镇、毛家滩乡、百禄桥镇等5个乡镇(街道)的生基地、贸市场抽取主要生产销售的蔬菜和水果共58批次,其中监测辣椒、上海青、菜薹...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2-11
  • 合作社的蓬勃发展让村民的钱袋子鼓了起来,也带动了村集体经济的增长。通过土地流转、菌棒供应、技术培训等方式,合作社与户形成了紧密利益联结机制。面对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曾洪毅计划扩建厂房、新增降温流水线,并引入羊肚菌等高附加值种,构建多元化食用菌业体系。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28
  • 下一步,县商务局将坚持政府搭台、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合作互利的原则,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通过组织超市、酒店、电商企业与产品企业进行对接,使生与流通更加紧密衔接,加快形成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产品网络,扩大本地产品售,提高汉寿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责任编辑:李庆)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4-19
  • 在法定时间内,当事人未进行陈述、申辩或听证。本机关认为:当事人售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售:(二)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之规定。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29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农产品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经营、追回已经售的农产品,对违法生经营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经营...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23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农产品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经营、追回已经售的农产品,对违法生经营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经营...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23
  • 县邮政公司表示大力支持产品上线邮乐购等知名电商平台,助推产品上行。会后,县商务局将通过开展“产品”促活动、搭建“汉寿特”展示区、推荐企业参加国内展会等方式,宣传推广“汉寿特”,扩大影响力,增加知名度,唱响汉寿牌,让更多人爱上“汉寿造”。(责任编辑:王颖)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05
  • 宋化丽宣布产销推介活动正式启动。活动现场骏业混凝土、正邦建材、太子化工、中汉高科等十九家建材、装饰及地企业现场设置展台,展示企业产品及企业文化。产销推介活动中,金江水泥、宗辉门窗、星晖节能门窗等5家企业签订购合同,合同金额约1200万元,签订意向协议20笔,金额5000万元。活动现场据了解,县工...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6-29
  • 会议现场会议听取了当前采区生产销售情况及下一阶段售工作建议的汇报;相关部门负责人作表态发言;与会县级领导讲话发言。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时雨据了解,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汉寿县采区总能1232.3万吨、总售额5.99亿元,6月份值1.05亿元。会议强调,各相关单位要增强信心、下定决心,全力以...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6-28
  • 后经湖南省食质量监督研究院检验检测,证实该店在馄饨皮中非法添加了国家卫计委公告明令禁止在食中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硼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该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的行为已涉嫌犯罪。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