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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变更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名称,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等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处罚
津市市应急管理局(津市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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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安居工程
为贯彻落实(湘政办函〔2024〕47号)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保函〔2024〕149号)要求,我市公租房申请业务已正式开通线上办理渠道。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请参照以下资料进行具体操作:
津市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8-29
近日,市高新区举办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培训现场培训中,授课老师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基础管理、技术知识、安全事故防治及隐患排查治理等进行系统讲解。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实用、针对性强,既增强了自身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又提升了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的...
津市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22
政务公开主题日
旨在通过系统化、专业化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提升新形势下应急管理干部、安全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履职能力,努力为大跨步建设澧水流域现代化中心城市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培训要求,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进一步树牢“人民至上、生命...
津市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31
人事任免
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受理举报时间: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8日受理举报单位:津市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受理地点:津市市委组织部办公楼专用举报电话:0736-4212380中共津市市委组织部2025年8月21日...
津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8-21
2025年9月8日至21日,本单位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津市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在征求过程中,我们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此次网上征集意见活动圆满结束。津市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9月22日
津市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22
第三部分“禁火内容”共7项禁止行为。第四部分“特护期”,主要是加强国庆节、春节、清明节假日和连续高火险等级天气为特护期的值班值守、巡护巡逻。第五部分明确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个人的责任和义务。第六部分明确各镇(街道)、营林单位、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第七部分违反通告的法律责任。
津市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08
四、联系方式:津市市应急管理局,邮编:415400联系人:卢亮电话:0736-4221205电子邮箱:150211019@qq.com津市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9月8日津市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
津市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08
创业者可通过手机实时获取业务办理进度,同时业务全流程已接入“好差评”,随时随地可以对服务进行点赞或吐槽。上线以来,共受理个人创业“一件事”64件,其中通过“湘易办”平台22件,线下33件,政务服务网pc端9件。欢迎广大有需要的创业者,体验“高效办成一件事”不一样的服务。请收下这份办事指引个人创业“一...
津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5-27
建设项目环评
项目名称津市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津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山大道11号建设单位湖南春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理日期2025年7月2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和公参说明链接津市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报批...
津市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02
建设项目环评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津市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联系地址: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津市分局邮编:415400联系电话:0736-4222966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
津市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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