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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备案
- 实施机关 津市市应急管理局(津市市地震局)
- 咨询方式 0736-4221205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5.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市津澧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4号综合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备案
- 实施机关 津市市应急管理局(津市市地震局)
- 咨询方式 0736-4229702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津市市万寿路318号108室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备案
- 实施机关 津市市应急管理局(津市市地震局)
- 咨询方式 0736-4221205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5.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市津澧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4号综合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多台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接到监理单位关于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报告后未按有关规定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的处罚
- 实施机关 津市市住建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处罚
- 实施机关 津市市住建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未按照规定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多台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或者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未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的处罚
- 实施机关 津市市住建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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